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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山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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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三个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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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没有什么神功,好好的观察生活,你就能发现表象下的真相。”

“还是不懂。”简巴郎摇摇头。

“从进庙门的第一刻起,我看到汪和尚穿着一件新衣服。”

“新衣服也很正常啊,谁都可能穿新衣服。”

“这个确实很正常,土匪没有抢他的衣服,他有新衣服那就一定有旧衣服啊,他换下来的旧衣服哪里去了?”

“所以你怀疑他有藏衣服的地方?但他的旧衣服也可能丢掉了呀?旧了坏了就丢掉。”

“他新衣服的袖口,还绣有十二这个数字。”

“能说明什么?”

“说明他穿的新衣服是在一批衣服里的其中一件。”

“不会是碰巧吗?或者是做僧袍的缝衣店的什么特殊标记?”

“碰巧?我也曾经怀疑过,但当我看到他把银元撒进水缸里的时候,我可以确定,一切都不是碰巧。”

“你的逻辑确实很清奇,但事实证明,你的判断是正确的,真是神奇。”

“其实也没什么神奇的,我就问你,你最喜欢吃的是什么?”

“鸡蛋!”

“喜欢怎样做来吃?”

“这个方法可太多了,煎鸡蛋、煮鸡蛋、番茄鸡蛋、糟辣椒炒鸡蛋、水煮蛋、荷包蛋、芙蓉蛋、鸡蛋羹……”简巴郎想象着鸡蛋的美味,每说到一种做法,就留下一打口水,脸上尽是陶醉的神色。以他家的穷,其实很少吃得起鸡蛋,在过年过节的时候偶尔能吃一次已经是万幸了,正因为吃得太少,那种味道才那样回味绵长。

“好啦,打住!我们不是研究美味的,那我现在就给很多鸡蛋,很多篮子,让你把鸡蛋带回去,但是路上很不好走,有很多碎石子,如果你摔倒了,所有的鸡蛋都会被打碎,你怎么办?”

“我走路会小心翼翼,我会把每个鸡蛋都看住,要找到这么多鸡蛋太难了!”

“不管你多小心,你都可能会摔倒,就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有啦,有啦!我把鸡蛋分装到很多篮子里,这样,即使一个篮子里的鸡蛋倒出来了,其他篮子的里的鸡蛋还在!”

“你终于醒悟了,你能这样想,汪和尚自然也会这样想。”

“和汪和尚有什么关系?”

“哎!”崇义见到过笨的,就没见到过这样笨的,简巴郎就不知道换个脑筋思考一下吗?为什么让他装鸡蛋,他知道不能把鸡蛋装在一个篮子里,换成了装银元,装贵重衣物,他就不会了呢?罢罢罢,崇义也面对单纯善良的简巴郎,一字一句解释道:“汪和尚不把贵重的东西放在一个地方,就像你不把鸡蛋装进一个篮子里一样!”

简巴郎终于是理解了崇义的意思,点头称是。

崇义踏着夕阳的余光回到了恭水县城,他没有在城市里停留,对他而言,城市是奢侈的,城市不属于自己,比起那些定居在城市里的人,自己是彻头彻尾的城市过客。他快速回到了流浪的白胡子老人留给自己的小窝里。他在夜深人静的夜晚,听着外面夜风的怒号,抬眼望着天上眨巴眨巴的星星,他的思绪跑得很远很远。

辛辛苦苦白忙一场,费劲了心血,整个人被晒黑了,人被磨得老了一圈,但最终却是把最后的一个银元都丢在了路上。一路的凶险,一路的遭遇,让崇义内心里积聚起对现实的不满,对现实社会运行的困惑。有的人,天生就是老爷,含着金钥匙出生,从来不用操劳,就能锦衣玉食,生活优渥;有的人,恃强耍横,恶霸一方,生活也能过得有滋有味;有的人,不可谓不刻苦,最终积劳成疾,但仍然过得穷困潦倒。为什么?为什么?苍天没有长眼睛吗?为什么这样不公平?怎样才能脱离当前的窘境?很明显,再这样下去,未来命运中,只有无边的苦难,而没有任何希望!不管怎样勤奋努力,怎样拼搏奋斗,永远发现不了光明!自己真的没有路可以走了吗?

崇义把不同的人的人生都翻了一遍。比如在老家的方老三,他家有几百亩土地,还都在坝子上,请了长工,收收租子,就可以过好日子了。账房苟辉,长着一双滴溜溜的小眼睛,一看就是对主子谄媚,对下面的劳工凶恶的人,尖酸刻薄,一副小人得志的嘴脸。袍哥六爷钟思盟,还有袍哥镖师罗霄,过着刀尖上舔血的日子,风光的时候自然十分风光,但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说不定跑滩的时候就遭遇不测了。再说这简巴郎,虽然大脑不是很灵光,但有一身的力气,靠辛苦勤劳,算计着过小日子,也就勉强糊住口。回到自己身上,回到自己当初离家出走的想法,就是要挣大钱,回家修大房子。但出来了两个月,走了这一遭,经历了这么多事,不但黄瓜没有起蒂蒂,连黄瓜种子都弄丢了!现在又回到赤条条的状态,又身无分文了!

老人家啊,白胡子老汉啊,你难道是仙人下凡么?带自己来到这个窝里,给了自己两块银元,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你能再现身一次么?告诉我,该怎么走下去?未来的路又在哪里?

第二天,崇义没有能按时起床,他不是不想起来,不是不想去干活,不是不想去找生存下去的权力和机会,而是他真的没办法起来,他只感觉到喉咙痒,咳嗽,流清鼻涕,脑袋像有千斤重,根本不听使唤,自己这可怜的脖子,已经承受不起脑袋的重量。不但头晕,还很痛,这种感觉很不好,崇义用手摸了摸自己的额头,烫得受不了,完了,发烧了!

崇义想爬起来,但他终于没有能爬起来,没办法,他只得喝了一口冷水,倒头睡下去。迷迷糊糊中,崇义只有一个念头:我要死了吗?只是想了一想,他还来不及多想,就又沉沉睡去。不,自己不想死,想好好活着,想活得更好!崇义只要稍微清醒一下,就不断喝水,他走不出去,动不了,只能硬撑着喝水,水是百味药!也只有喝水了!

黑夜过去白天来临,白天又过去了,崇义意识到,自己已经病倒了两天一夜了,这个夜晚注定是艰难的,他虽然没有睁开眼睛,但他似乎清醒了些,难道是回光返照吗?崇义好像听到有人的声音。他努力想睁开眼睛,但眼皮是如此沉重,以至于像千斤重担,压得睁不开来。他侧耳倾听,但他没有听到丝毫的声音。不过,很快,他就确信确实是有人,一双大手捏住自己的两颌,强迫自己张开了嘴巴,他给自己喂了些粥。

崇义虽然烧得迷糊,但他肚子其实是饿的,当那一口白米粥顺着嘴巴流下去以后,崇义感觉到了自己全身的每一个细胞,都在渴望着食物和营养的滋润,他竟然不由自主地张开大嘴,想吞下更多的白米粥,对他来说,这就是救命的灵丹妙言!喝了一会粥,还有人给自己灌了几口苦汤,有点苦,嗯,崇义心里想到,但他现在不觉得苦,他反而觉得这中药汤异常甘甜。这个晚上真是开心,不管是白米粥还是中药汤,崇义都喝了个够!崇义心想,一定是白胡子老汉回来了!嗯,他真是好人,把自己从死神那里拉回来啦!崇义似乎突然之间又充满了力量,那天回来时候的阴霾情绪一扫而空,以后再苦再累,自己也要挣钱,要好好地报答这个善良的白胡子老汉。崇义觉得十分惭愧,自己得到了他的这么多恩惠,但是,现在还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呢。嗯,以后的日子还长,还有时间慢慢报答他!

崇义安心地睡着了,第二天早上醒来,他慢慢地睁开了眼睛,头脑也清醒多了,虽然身体还很虚弱,但已可以慢慢挪动身体了。他打量了一下草棚屋,没有白胡子老汉的身影,没有其他任何人,唯有身旁放着的一碗已经熬好的汤药,还有两个玉米窝窝头。他觉得自己有些饿了,顾不得窝窝头还是冷的,拿起来就啃了起来,三下五除二就啃了个精光。喝了些药,又昏昏沉沉地睡过去。

本来崇义以为,那个白胡子老人晚上应该就会回来的,但他并没有回来!难道不是他?那是谁给自己送的药和吃的东西呢?崇义怀着强烈的好奇心,想探个究竟,想看看到底是哪个好心人。这个晚上,他又失望了,那个人没有来,直到半夜,他才又迷迷糊糊地睡去。第二天早上醒来,他发现了放在草棚外的食物和药物,这真是一个做好事不留名的好心人,到底是谁呢?这个茅草屋真神奇,出了两个怪人,或者只有那个白胡子老人在装神弄鬼?

崇义是彻底康复了,虽然还很虚弱,但已经能正常走路了。他背着背篼,一方面是想到街上去看看能不能挣两个铜板,把今天的生活维持下去,另一方面,他也可以利用走街串巷的机会,看能不能找到白胡子老头。

整个早上,他就接了一单活,帮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搬了张桌子,老人把家里祖传的一张红漆桌子搬到儿子的新居去,得到了八文钱。他儿子在县署里上班。崇义得到铜板后,第一时间花一文钱去买了两个馒头。他的身体还十分虚弱,刚才已经累得够呛了!崇义吃完以后,觉得很累了,就在街边的一棵大的法国梧桐树下靠了一靠,昏昏沉沉地闭目养神。

不一会,他听到了嘻嘻哈哈的声音从远处传来,这些声音洋溢着青春和阳光的气息。他睁开眼,看到很多穿着斜纽扣校裙套着黑布鞋的女生,还有一些穿着中山装的男生,三五成群一路嘻嘻哈哈地从路边走过。崇义是如此羡慕,他们虽是同龄人,但人生的路,从一开始就注定相差十万八千里。别人能衣食无忧地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坐而论道,自己却是那样落魄。一个月前,去买那一身中山装,让自己看起来也像一个学生。但是,中山装被可恶的土匪抢去了,该死的土匪!

崇义痛苦地闭上了眼睛。叮当!什么声音?崇义警觉地睁开眼睛,待他细细查看以后,才发现,原来是有人在他的面前丢了一个铜板。竟然有人把自己当做乞讨要饭的了!这让崇义的自尊心受到严重伤害!自己是如何心高气傲,何等气吞山河,如何要为家里重修大房子,原来在别人眼里,不过是个臭要饭的!

崇义循着人流的方向看去,他看到了两个女生的背影,是那个女生吗?真是善良的女孩子。虽然自己心比天高,不是乞讨的人,但崇义仍然不得不承认她的善良。崇义真想冲到她面前去,对她说一声,谢谢你的善良,但我真的不是乞丐。然而等到崇义想站起来的时候,那个背影已经走远,消失在人海中。

接下来的几天,崇义仍然在相同的时间,被丢了相同的一个铜板,他要么在打盹的时候,要么是转过头跟人说话的时候,要么眼光被偶然的街边事吸引的时候,那个铜板不经意间就滚到了崇义的脚边,他竟然还是没有能看清到底是谁给他的铜板。他决定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特别是在恭水县女子学校的学生放学的时候,好好看看到底是哪个好心人误会了自己是乞丐。他把眼睛睁的痛了,学生一波一波都过去了,还是没有看到那个铜板出现。学生们都已经过去,现在街上已经没多少人了,今天应该是不会有了吧,崇义长舒了一口气。他起身,收拾背篼,准备换一个地方的时候,一个铜板从背篼上滑了下去——今天没丢到地上,丢到背篼里了,怪不得今天没看到。到底是什么时候丢的呢?崇义努力拍着自己的脑袋。哎,想起来了,有那么一刻,自己的目光都被一个大长腿的美女吸引,那个美女不是学生,比学生时髦多了,在众多青蓝色的校服海洋中,穿着大红裙子的充满女人味的长腿美女,确实太扎眼了,让崇义的眼睛生痛。

就在崇义惊奇疑惑的时候,在宽阔的恭水城街道上,两个穿着校服,脸上充满了象牙塔的稚气,总是洋溢着天真烂漫学生气的女孩子,正背着书包赶回家去。

其中略高的一个说道:“方玉,真奇怪,你每天都给那个叫花子一个铜板干嘛?”

“我一直都是乐于助人的好吧,我看他每天都在那里,好像生着病,肯定是没吃好,一文钱也帮不了他什么,就让他买两个馒头吃。”

“哼,你骗人,街上的叫花子那么多,你为什么偏偏给他?”

“紫云,你个鬼精灵,你在想啥呢?”

“哼,我还能想啥?你是不是……哈哈,少女怀春了?”

“呸呸呸!你再瞎说我撕烂你的嘴!再嫁不出去,再想被人宠爱,也不会选一个叫花子吧,哼,你下流!”方玉与那个叫做紫云的女孩子一路追打着走。女孩子在一起开私密玩笑的时候,有时尺度还是有些大的,虽然作为学生的少女们对爱情之事半知半解。

“哟,在我们方玉大小姐眼中,那可不是一般的叫花子,你骗其他人可骗不了我。”紫云方玉打闹够了,郑重其事地说道。

“你还说是不是?再说的话,我要抖你的黑料了!”

“我有啥黑料,我的黑料也是人家明媒正娶,就你看那叫花子的眼神,你要说不是含情脉脉,至少也是关怀备至的!我就不明白了,我们堂堂的方家大小姐,会那样痴情。”

“哎,什么都逃不过你的眼睛。”

“你看吧,你自己都承认了呀!”

方玉突然严肃起来,要解释清楚:“其实也没啥,我看那个乞丐,有点像我老家的远房亲戚。”

“我就知道有缘由,恐怕不是亲戚,是青梅竹马吧?”

“哼,就你会瞎说,你再瞎说我要生气了!”

“你呀,被说中心事了就很心急,我还不知道你!”

“不是青梅竹马!是小时候的玩伴,再说,他是那样有上进心的人,怎么会堕落到去当乞丐!打死他他也不会去乞讨!”

“是不是还在回忆你们在一起的美好日子?但是,世间沦落,又有谁能说清楚呢?”紫云说到这里,眼眶红肿,泪花在眼睛里打转,就快要流出来了!

方玉知道罗紫云的身世,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每个人有每个人的不幸,刚才的话,触动了她敏感的神经,但方玉却没有太多可以安慰的话,她拉着罗紫云在街边的石凳子上坐下,拍打着的她的肩膀,罗紫云终于没有忍住,呜呜地哭了起来。方玉心中也悲哀异常,想到了自己的身世,想到了自己将要面对的前程,也心中没有底,但她不哭泣,她决定让自己坚强,她认为自己是受过新式教育的,是新时代青年,因此她要对自己的事情做主。良久,他才抚平罗紫云悲伤的情绪,既是给她安慰,也是给自己打气道:“明天的毕业典礼后,我们就要离开学校,正式上班了,有收入和生活来源,我们就能完全自己作主了!”

“但愿吧!”两个对社会并不了解但又马上踏入社会的女孩,带着复杂的情绪,各自回到了家。

崇义再也没有见到那个给自己扔铜板的女孩,他总觉得,好像有一双大手在操纵着自己的命运。那个白胡子老人,那个晚上给自己灌药和送食物的人,还有这个给自己扔铜板的女孩子,他们都无缘无故出现在自己的生活中,又无缘无故的消失。也许,是自己想多了,自己的人生命运需要独自走完,在人生的道路上,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人,对自己好的,对自己不好的,关心爱护自己的,伤害自己的,各种各样,他们像崇义在洛安江河中游泳时擦身而过的鱼,与自己相撞一下后,就无影无踪地消失在江湖中。

好多天了,崇义的身体还没有完全康复,他总是感到很虚弱,这是自己有记忆以来生得最重,时间也最长的一次病。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以自己健康的身体,强健的体魄,这病却来得迅猛,去得缓慢,整个人打不起精神,以前可不是这样的呀!在晚上,当崇义躺在茅草棚里,从棚顶茅草的缝隙里看到了漫天的星斗,他才发现,自己之所以康复得慢,总感到虚弱,主要还是因为自己的心病!这心病既是对现实无容身之处的失望,对雄心勃勃的规划的否定,也包含了对未来何去何从的迷茫。不管怎样,崇义知道,该对这段时间的经历作出深刻的反思,该给以前作了断,该重整旗鼓开始新的谋划和奋斗。

回想这两个月对社会的认知,崇义总结了并认为自己以后要认真贯彻执行的混江湖三个原则:

第一,生存就是斗争。武力是强者的标志,强者是武力的化身。善良即软弱。弱者都是羊,他们在和平的时候只知道一个劲地抱怨,在战争年代则只顾着自己逃跑,最后都成为待宰的羔羊。

第二,求财不择手段。夺人钱财犹如杀人父母,夺人钱财胜于杀人父母。有仁义穷光蛋,无廉耻赚万金。

第三,对敌人要残忍。对敌人不残忍就是对自己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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