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死亡还要宁静的,是刑侦大队,不是太平间。
李丹不在的第一天,众警员都有此共识。
比警员们更放松的是胡华和爱蜜莉。
两个人腿翘得老高,坐在各自的办公桌前,心中燃起幸福的感觉。
“早知道,就给她多批点丧假。”胡华抽着烟,烟雾缭绕整个办公室。
“可是,她突然多出一个108岁的亲戚,有些可疑。”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她能离开,这短短的一个礼拜,我们一定要格外珍惜。对了,你和杰克处得怎么样?”
“呃...还行。”
爱蜜莉并不希望领导知道太多自己的隐私。
“你要是不喜欢这个,我还认识一大把,”胡华说得跟在菜市场和顾客做生意似的,“过两天拿相册给你挑。”
海天盛筵吗?
“不用,杰克很好,中文的发音如今比母语还强。”
“他的母语就是中文,英文是在学校里学的。”胡华乐呵呵地说。
爱蜜莉拼命转移话题,“我早上打电话去她家,家里没人,按理说,她不可能把孩子带走,以前,她不是说过,最不希望孩子去葬礼,而且,她是一个讨厌葬礼的人。”
“放个假吧,蜜蜜。”
“真的吗?”
“我是说,一天不提李丹的假,我发觉,你已经离不开她。”
“哪有?”
“是时候和她脱钩了。”
“印度抵制中国制造那种?”
“不,美国那种,既诋毁又合作。”
两个人相视而笑。
“晚上有什么打算?”
爱蜜莉实话实说,“杰克和我要去七街。”
“七街啊,我已经有一年多没去了,不会又开了新店?”
“杰克说,发现一家新开的店,里面的汪丫鱼烧豆腐拌饭特别好吃,就算在里面加traces,他也要吃三碗。”
胡华叹气道,“年轻真好,我只能回家吃我老婆做的番茄炒西红柿。”
“要不,一起?”
胡华摆手,突然灵机一动。
“队里新来一名实习生,你带一带?”
“现在?”
“一起去七街,咱们队的队训你忘啦,对美食的嗅觉与对犯罪的嗅觉成正比,所以,美食家是天生的警察,”胡华一板一眼地胡说完,看着爱蜜莉,“队里报销。”
“我带。”
实习生一出现,爱蜜莉就后悔了。
一米六五个子,吉泽明步的脸,张天爱的身材,卡哇伊的萝莉音,加上今年刚满二十,皮肤嫩得能掐出水来。爱蜜莉想翻白眼,这是带实习生还是培养情敌,这要是被杰克看到,尸骨无存呐,胡队是怎么想的,给杰克纳个妾?
“你好,辛洁衣。”
“叫我蜜蜜。”
爱蜜莉开着车,朝着宣传单上的地址前行。
“你家世清白,成绩显著,为何来我们组?”
这话说的,好像刑警就不是一个优秀女孩该有的职业,她们就该穿着制服黑丝出入各大经理办公室,接接电话,说说情话。爱蜜莉看着她,怎么看都不像是正义感爆棚,八成是被洗脑了。
“刑警这个职业没那么伟大,拯救不了任何人。”
“就像猫捉老鼠。”
把刑警比作猫吗?可,有些警察偶尔有会做做老鼠。
“我听到一个传闻,”辛洁衣偏头说,“你们组只要遇到和美食相关的事,就一定会发生案件。”
“你这么爱办案?”
辛洁衣摇头,“我爱美食。”
“见过丹姐吗?”
爱蜜莉苦笑,她每天都把警局弄得鸡飞狗跳,谁会不认识她。
“见过一面。”
见过一两面,应该对她恨之入骨吧,每天搞得大家不能准时下班,虽然也不是能准时下班的职业。
“对她有意见,可以提。”
“还好啦,她是个乐观开朗的人。”
那是没心没肺好不好,把自己的快乐建议在其他人的痛苦之上。
“不要因为她是领导,就不敢说。”
辛洁衣说,“不会啊,她说除了我,全部的手下都是吃干饭的。”
爱蜜莉脸色铁青,支吾着说,“她很会开玩笑。”
“我有买郎茨先生的新书,”辛洁衣一脸崇拜地说,“《刑警的声音》,听说里面有一个女刑警是根据丹姐的一名手下为原型创作的,叫爱凤。”
爱蜜莉一愣,爱凤是她小名。
“你觉得角色怎么样?”
“是个蠢货。”
爱蜜莉尽量表现得一点也不生气,发誓再见到李丹,先卸她一条腿。
她总算想起来,最近大家不太爱喊她蜜蜜,改叫爱凤,她一直很不解。
爱蜜莉把车停好,店就在停车场一百米处,杰克说他一会儿就到。
“你要不要戴上帽子和墨镜?”
辛洁衣看着天空,都快要黑下来了。
“没必要吧。”
“新店都要排很久的队,这样,你可以坐在一边休息一下。”
辛洁衣接过英式太阳帽,大得足以把脸都遮起来,戴上墨镜,眼前竟有些黑。
“蜜姐想得太周到了,应该经常排队吧。”
“习惯而已。”
“蜜蜜。”杰克车还没停,就喊起来。
爱蜜莉介绍辛洁衣,“这是我们组的新实习生。”
“见过。”
“在哪?”
这几天杰克根本没来过警局啊。
“胡阿姨把你们警队所有年轻漂亮又单身的女孩都给我介绍了个遍。”
可你并不是单身啊。
“是吗?”爱蜜莉略看尴尬。
杰克看着辛洁衣的造型,大笑道,“你样子好像爱凤。”
杰克并不清楚她的小名。
他是郎茨的书迷,应该是第一时间看过。
“你也喜欢爱凤?”
“是啊,那个蠢货,太好笑了。”
“听说,是以我们组其中一个成员为原型的。”
杰克来了兴致,巴巴地望着爱蜜莉,“蜜蜜,你知道是谁吗?”
“不太了解,”爱蜜莉说,“快走吧,还要排队呢。”
然而....
“一个人都没有?”
这么冷清的新店,还是第一次看见,宣传单上不是说刚开业没多久吗?
没有人排队,不过,有一大群吃瓜群众站在店外面,职业敏感告诉她,已经出事了。
“走,去看看。”
店共两层,一楼能看出之前有很多客人,餐具都没收,还有十来桌没吃完,很显然,人群走得匆忙,地上都是碗碟和食物。
“莫不是又发生新冠?”
二楼的灯开着,没有客人,厨房露出几个头来,死死盯着中间位置,由于被桌椅及吊灯挡住视线,什么都看不着。于是,大家越走越近。
“到底发生什么事了,我们是警察,”一听是警察,也不确认,纷纷把手指指着中间,脸上一片苍白,“你们负责人在哪,把他叫来。”
众人都摇头。
突然,一个活物凸起,从中间迅速站起身,他一身风衣,背对着她们,手里拿着一把叉子,叉子上是某种漆黑的物体,他反复地查看,不发一语,反观身下,一个人倒在地板上,流出黑色的液体,是血。
是凶手,手里还拿着凶器。
二人本能地掏枪,发现压根没带,顺手抄起椅子,大喝一声。
“妖怪,放开那个女孩。”
辛洁衣说,“是师傅吧?”
“不管是什么,你都给我放开,”爱蜜莉说,“我是警察,双手抱头,左三圈,右三圈,脖子扭扭,屁股扭扭,早睡早起,我们做运动...不对,放弃抵抗就对了。”
嫌疑人放下了叉子,一动不动。
爱蜜莉迅速上前,嫌疑人个头高大,她先让对方蹲下,再替他戴上手铐,还不客气地骂了两句娘。
辛洁衣突然说,“姐,这背影,咋那么熟悉!”
“熟悉就对了,犯罪嫌疑人都这背影。”
这时,有人从卫生间里出来。
“你们,铐我老公干嘛?”
是副队,她不紧不慢地走过来,一副要吃人的样子。
“你老公,”爱蜜莉已经不敢想象,她刚才铐的是她最喜欢的推理作家郎茨,待郎茨转身,“你好,我是你的书迷。”
郎茨并未显得特别狼狈,反而特别享受。
推理作家都是受虐狂吗?
“一定是新书不够好,”郎茨哈哈大笑,“我都习惯了,只要读者不满意,就跑到我家来大吃大喝,不肯走。”
李丹咳嗽一声,“那都是咱家亲戚,来蹭吃蹭喝的,你到现在都还没分清。”
“难怪喽,我说现在的读者都这么不客气,吃完还拿。”
然后就听到一声巨响,辛洁衣抱住了郎茨,又是亲又是摸的。
“总算见到你了。”
郎茨刚要开口,李丹的腿已经到了他的脸上,爱蜜莉看到一个大码鞋印离自己越来越远,最后在空调机前停下。
“副队,她是新来的实习生。”
郎茨喷了一口血,“我不认识她。”
“我认识你,”辛洁衣不肯撒手,追到他身旁,拿纸巾替他擦血,“我是你忠实的书迷。”
“要签名吗?”
辛洁衣快乐地起身,“不用,我有更好的,你的DNA。”
现在的书迷都这么疯狂吗?
“这尸体是咋回事?”
“是客人。”
“副队,是你干的吗?”爱蜜莉望着郎茨,还带了一个可以制造完美不在场证明的助手,难道是预谋犯罪?
“怎么会是副队,她做不出那种事。”辛洁衣袒护领导。
“她做得出。”
几乎是同时,郎茨和爱蜜莉齐声说。
“我做得出。”李丹毫不在乎大家怀疑的眼神。
“真的是你?”
“不是。”
爱蜜莉略带惋惜地说,“那就好。”
“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为什么不能来饭馆?”
她连自己编造的谎言都忘了。
“你说,要去参加葬礼。”
“结束了。”
“你昨天才请的假。”
李丹脸一点也不红。
“我用的是视频,大爷临终前说,心意到了就行。”
爱蜜莉已经懒得问他大爷住在哪。
“死者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