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说这是大案,原因是除了是灭门惨案,就是死者的身份太特殊,乃是知府帐下六曹主官之一,专管户籍,赋税,仓库等,也有一定审理案件的权利,是正经有品级的官员。
“你说也怪啊,怎么感觉最近总是发生杀人案呢?是不是改天去给神仙烧个香许个愿?”霍刚一屁股坐在矮榻上,开口就是抱怨。
沈欢刚挨着他坐下,这家伙又抱怨:“还有你,苏小娘走的时候你也不去送送,现在好了,薛小娘一口一个男人没一个好东西,我都吃了好几次闭门羹了。”
“人家薛小娘是不愿意做小,别啥事都赖我头上。”
霍刚刚想反驳,党彦辉敲敲桌子,“哎哎哎,办案呢?扯什么淡?”
“我看啊,就是仇杀,什么仇恨要灭人全家,连下人也不放过?只要去查柳参军与何人结仇就行。”
王集赞同,“我同意霍兄弟的话,杀得鸡犬不留一定有原因。”
党彦辉没接他们话茬,而是看着沉思的沈欢问:“你怎么说?”
沈欢摇摇头,“我想不出原因,霍兄说得对,先查仇家,户籍,赋税,仓库有没有问题,特别是仓库。”
三人同时看过去,“你的意思是贪腐?有人杀人灭口?”
沈欢摇头,“不知道,查案么,大海捞针,抽丝剥茧,很多线索都是细节上发现的。另外,派人注意一下看热闹的人,很多凶犯都有习惯返回现场查疑补漏。找个街坊问一下,人群里的单身男性,不喜欢多嘴,习惯性躲在人后面观察的。不光人群里,院门口对面的巷口,都查查。只要不是邻居,找人跟上,一定要查出此人身份。”
三人呆住,随即大笑,“果然厉害。”
霍刚拾起腰刀,“这事我去办,查户籍仓库王大哥去办,江湖寻仇党大哥去办,明天晚上桃花楼见。”
“为啥桃花楼?我那里是吃饭的地方,不是断案的地方。”
霍刚拍拍他肩膀,认真道:“就是去吃饭的,不断案。”
一个多时辰后,党彦辉陪着勘验完现场的沈欢走出大院,就此分手告别。
门口吴奇和王志牵着驴等在门口,沈欢惊讶问:“你们怎么来了?”
“霍捕头派人通知我们来接你,说最近跟着你,保护你。主君,你看我们都带着哨棍。”
也对,这凶手这么凶残,万一怕自己破案对自己下手怎么办?看来霍刚这小子心挺细的。
沈欢也不啰嗦,翻身上驴,在上去的时候,借势往后扫了一眼,仿佛有个灰影在巷口一闪而没。也不知道为啥,沈欢发现自己居然有个奇怪的能力,那就是第六感超好,他能敏锐察觉别人对他的窥视。
沈欢没有管那个灰影,如果有异常,穿着便衣混在人群里的捕快自会追踪他。
吴奇和王志一前一后把沈欢夹在中间,慢慢往南城的家走去。
江宁城外,有个老农模样的人走进一户农舍。进了屋,老农摘去头上的斗笠,脱掉身上的衣服,然后用清水洗了脸,换了新衣,赫然是一位高挑的女子。
一个灰衣壮汉敲门后进来,抱拳道:“小娘,沈欢进了院子约两个时辰才出来,霍刚和王集出去找线索了,陪着他的是党彦辉。”
“你身后的眼睛呢?”
灰衣人抱拳道:“甩掉了,老三掩护的我。”
“通知所有人全体蛰伏,不要有任何行动。”
“诺。”
太阳西斜,霍刚带着薛黛珂,舒怡,刘兰君就到了桃花楼。酒旗依旧在,少了多情人。
现在大家都很熟了,所以彼此说话也都比较随意。
“三位小娘好久不来了,是嫌弃我这里酒菜不香了?今天我特意给你们烧了两个新菜,保证你们喜欢。”
薛黛珂似乎与霍刚闹别扭,没接话茬。舒怡本就是话少的人,只会掩嘴偷笑。刘兰君脾气比较直,冷笑不已,“哟,如你这样的薄情人,还能烧出什么好菜。”
“哎,刘小娘这话说得不对,男人没一个好东西,这里有两个男人,为何独独说我?”
霍刚抬头,嘴巴张的老大,“沈欢,你好好的带上我做甚?”
沈欢哈哈大笑,“都是兄弟,我死岂能让你独活。”
舒怡忍不住笑出声,刘兰君瞪了她一眼,气呼呼坐下,忍不住又骂:“薄情也就罢了,还绝情。”
沈欢知道她生气他不送苏小小,心里暗自苦笑。送了又如何?自古伤情多别离,这一别也许就是一辈子,何苦还要自虐一次。
舒怡见气氛有些尴尬,忙打圆场:“姐姐,沈欢不是那种人。”
刘兰君瞪大眼睛,“哟,沈欢沈欢叫这么起劲,我告诉你,不想死就离这男人远一点,没看见小小的下场么?”
沈欢呆住,吃枪药了啊这女人,怎么逮谁怼谁?
舒怡也是尴尬,低头不语。薛黛珂反应过来,忙道:“妹妹,干嘛呢?今天庆祝霍刚生辰。过了今日,你提刀砍了这厮都行。”
沈欢诧异,原来今日是霍刚的生日啊?
“霍兄弟,早说啊,今天帮你做个蛋糕多好?”
“蛋糕?什么东西?”
沈欢看看天色,默算了一下时间,便跳起来道:“时间足够,你们先喝茶,该骂骂,该打打,我去做生辰蛋糕。”
也不管众人什么反应,拔脚就往厨房跑。
蛋糕是他最近在研制的新品,原材料都是备齐的,就是烘箱找人去做了还没有送来,那就拿发糕顶上。
王集党彦辉天色擦黑才到,见众人桌子上都空空如也,不由奇怪。他俩刚坐下,沈欢就进来了。
“诸位,今天庆祝霍兄弟生辰,我特意做了两款新菜,红烧肉和狮子头。诸位仔细品尝,这肉与平常的猪肉大为不同。蛋糕已经做好,等早子时结束的那一刻,我们吹蜡烛,吃蛋糕。”
舒怡奇怪,“为何要早子时?”
“因为那是今日尽明日初的时刻,寓意辞旧迎新,心想事成。”
众人虽不懂其意,不过听上去好像很有意思。
菜肴上桌,果然有两盘新菜,一盘红彤彤油光发亮的红烧肉,一盘白色肉球。
众人大奇,尝过之后纷纷叫绝。
“沈欢,这红烧肉好吃,入口即化,一点腥味都没有。”舒怡吃得眉毛都要飘起来了。
沈欢很是得意,“这是我让老家人按照我的方法饲养的猪,不但没有普通猪肉的腥臭,而且肥美异常,吃一口,满嘴流汁。”
此时人都喜欢吃肥肉,而且饭量极大,原因是平日里油脂摄入量太少,这时代胖子极少就是这个原因。
狮子头也受到大家的欢迎,虽不如红烧肉入口即化,但也是鲜美异常。
刘兰君也吃得开心,对沈欢的态度明显友善多了。女人么,唉,有的吃啥事都好商量。
“沈欢,你上次吟了两首词,一首送给了苏妹妹,还有一首呢?把半阙补上。”舒怡脸色绯红,看上去酒意甚浓。
沈欢其实也喝多了,头有些晕,听舒怡要求,一拍桌案,“好,补上。”
摇摇晃晃站起身,顺便提了一下裤子,把众人都笑疯了。
走到中间,大袖飘飘,朗声道:“千古江山,英雄无觅孙仲谋处。舞榭歌台,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斜阳草树,寻常巷陌,人道寄奴曾住。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
“元嘉草草,封狼居胥,赢得仓皇北顾。四十三年,望中犹记,烽火扬州路。可堪回首,佛狸祠下,一片神鸦社鼓。凭谁问:廉颇老矣,尚能饭否?”
诗词一出,举座皆惊,好半天舒怡才问:“何人所做?”
沈欢黯然,“一位爱国老将军,借古抒怀罢了。既然你们喜欢,我再吟一首。”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眼泪顺着刘兰君的脸颊低落,嘴里念念有词,忽然起身,长袖迎风而展。薛黛珂与舒怡连忙走到空座坐下,一筷一簋一板,节奏响起,刘兰君动了。
时而如逆流而上的孤舟,时而万马奔腾杀意震天,忽而流水淙淙邻水独钓,继而饮酒放歌赴月,最后静卧长夜浮空如幻。
一曲舞罢,众人皆疯。
薛黛珂让丫鬟送来琵琶,静夜中,琵琶声起。
沈欢迷离中站在窗前放声高歌:“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薛黛珂的琵琶乃是秦淮河一绝,沈欢的乱入并没有让她的琴声有丝毫晦涩,而是顺势流转,配合沈欢的吟唱,宛如天成。
楼外路人和酒客们纷纷鼓掌,有好事者高喊:“郎君,再来一首。”
舒怡哈哈大笑,招手让丫鬟送来古琴,盈盈坐下,琴声悠悠,歌声如玉。
“缑山仙子,高清云渺,不学痴牛騃女。凤箫声断月明中,举手谢、时人欲去。
客槎曾犯,银河微浪,尚带天风海雨。相逢一醉是前缘,风雨散、飘然何处?”
沈欢暗自吃惊,虽然他酒意正浓,可这首词的作者是谁他却是晓得的,苏轼。历史上最才华横溢的词人,在十几年前刚刚去世。因为被宰相蔡京打压,不准坊间刊印苏轼的诗词,所以到现在为止,苏轼的诗词并没有广为流传。
这一次不但楼上楼下一片叫好,远在秦淮河上的画舫也都聚拢过来,画舫上文人骚客可不少,都喝彩不已。
舒怡醉意朦胧,听到外面喝彩声,心生得意,眼波流转,指着党彦辉道:“都说你武艺高强,可敢舞剑助兴?”
党彦辉哈哈大笑,推开矮座站起,抱拳道:“可惜手中无剑,奈何。”
霍刚起身,“这有何难。”随即走到窗口,朝外大声道:“舒小娘要我兄舞剑助兴,可有兄台借剑一用。”
窗外一人喝道:“借你。”人群中一个蓝衣少年解下佩剑,随手甩了上来。
霍刚一把接住,朗声道:“郎君可愿上来一叙?”
那蓝衣少年昂首笑道,“有何不愿。”
蓝衣少年进得门来,众人看去,都暗自叫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