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郎,开春我给你们寨子送去的三百担粮食,你们还够用吗?”
“孟郎,孟郎,你慢些走,去岁你不是说,要给寨子配上大宛的战马,给我们精绝训练更多的新兵,咱们一起打穿西域,做大做强,再创辉煌吗?你怎么可以食言,突然要跑去大汉做劳什子汉使护卫?”
“孟焕,你给我站住!!!”
赤谷城的集市街道上,各种衣着各异的城民与行商络绎不绝,市集的火热,也是证明乌孙国国力强盛的缩影。
以前是大月氏,随后是大宛,如今看来,猎骄靡主政的确实不错,新霸主的权杖,已经开始出现了交替的苗头。
街头突然一声暴喝响起,周围的行商也好,城民也罢,都下意识的安静了下来,将目光投放到那一抹红衣的身上。
“嘶~~”
这是怎样一副绝美的容颜,沙漠中太阳照射很是毒辣,西域人除了大宛那些晒不黑的白人之外,绝大多数都是古铜色,或者沙黄色的皮肤。
此女子不同,肤如凝脂,腰如杨柳枝,绽放的青春让她一眼望上去,就有一种好骗,易拐的青春。
但是高耸的鼻梁,湛蓝色的瞳孔,还有鼻孔左翼穿上的鼻环与眉间一点朱砂痣,又赋予了她独特的妖艳气质。
单纯和妖艳,本该是反义词,此刻同时出现在此女子身上,却显得格外的恰当。
若不是此女红衣镶金,浑身带满了各式各样的金饰,身后还有十余名身穿铜铠,手持利刃的侍卫。
这些要钱不要命的行商,说不定还真会上前诱拐一番。
大汉使团一行四人止住脚步,张骞、唐柿、赵德邦下意识的左右散开,让出中间的孟焕,生怕和他惹上一点关系。
“尊贵的女王陛下,你是精绝女王,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
孟焕面色尴尬,急忙走到女王面前,想要将她拉到无人处再说。
可手还没拉上,女王反手一巴掌打在他伸出的手臂上,奶凶的看着孟焕,小嘴一瘪,眼眶里就挂满了晶莹。
“以前抱着我的时候,叫人家小尼雅,结果现在,孟焕将军新人换旧人,居然叫人家女王大人。”
“嘶~”
又是几声倒吸凉气的声音响起,张骞三人登时就围了上来,不可思议的看着孟焕,恨不得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好好对他指指点点。
“别乱瞎说话,那时候焕才十四岁,抱什么抱,那时候我是为了救她,才抱着她共乘一马,那都是为了逃脱沙匪的追杀!”
“孟将军此言差矣,在我大汉境内,十四岁可不小了,已经到了适婚年龄,民间更有甚者,十四岁都已经为人父母、”
“哎呀,我的好大使啊,您可别再添油加醋了,孟焕并未做什么始乱终弃的事情,我与女王清清白白,秋毫无犯。”
看着眼前年轻的小男人义正言辞的模样,尼雅眼中的光也逐渐退了下去。
来赤谷城时,有多么满怀期待,此刻她就有多么伤心。
“唉,孟将军啊,其实男欢女爱本是人之常情,若你要是真心喜欢尼雅女王,你不妨……不妨给人家一个交待?等回了长安,我可以向陛下请示,大不了就当你为我大汉和亲。”
“……”
孟焕无语凝噎,听闻过送公主和亲,这他要是同意了,翻遍华夏历史,那不就成了千古送男和亲第一人?
别人都是送公主和亲,他才不想先唐朝一步,变成历史男子和亲的首例受害人。
“呵呵,我去和亲,谁陪大使回长安?”
“不怕,这不是还有小唐兄弟,赵家兄弟?不妨事!”
“大使想得真美,你信不信,只要我选择留在西域安家立命,你觉得这帮人还愿意长途跋涉,陪你回中原?”
张骞一愣,是啊,自己逃脱匈奴魔爪的时候,自己的那位匈奴夫人不就不愿意相随吗?
不知道是不是想起了自己还留在草原上的匈奴妻儿。
本来想要调侃孟焕的兴致也低落了下去,叹了一口气,不再言语。
“尼雅,孟焕不过一介白身,身上还担负着带着寨子里的长辈和兄弟回家的重担,恐怕……”
看着眼前少女神色黯淡,垂泪愤恨的眼神,孟焕也是咬紧了牙关,不敢落出一丝留恋。
精绝国不是什么大国,带甲之士不到一千,但是她毕竟是一国之主,其身份所带来的影响是非常重要的。
这个时代的男人,三妻四妾,或者与其他女子苟合,是一件不那么被人诟病的事情。
比如说即将登临大舞台的卫青、霍去病,其实就是自己父亲与人苟合后,生下的私生子。
包括汉武帝刘彻的生母王美人,也是结过一次婚,为了追求“当贵”的身份,又改嫁给汉景帝。
有周礼传承,又经由道德完善后的大汉,虽然不提倡这些事情,可也并不会上升到鄙夷私生子和改嫁女子的程度,不然汉武帝和卫青、霍去病也不会登临到顶峰。
大汉尚且如此,西域就更不用说。
可孟焕不一样,他是一个现代人,他也会对漂亮女人的投怀送抱有异样的情绪,也想过能有三妻四妾的美好生活,可是他更能分清利弊关系。
守不住底线,这个团体就迟早要再遭受一次王二叔火并的情况,这是其一。
其二,就是回归之路的问题。
尼雅放在精绝国是女王,放到西域三十六国,在法理也是与龟兹王,乌孙昆弥平起平坐的一国之主。
一个沙匪出身的中原人,娶到一位国主,他们或许只会瞧不起精绝国。
但是这个赘婿居然能当家做主,还要追随大汉,这个概念就很不寻常。
往后若是有国主想要投靠大汉,地位该如何自处?
精绝国就是榜样,难不成学精绝国,自己跑去大汉称臣?举国奉上投诚?
可精绝国都打好了样,想要降低待遇容易,想提升的时候可就难上加难。
历史的车轮再滚动若干年,大汉日益强盛之后,他们或许会做如此选择,可现在的大汉,还不够格。
至少,大汉得先战胜匈奴,他们才会有明确自己定位的清晰对比。
“尼雅,你的心意我都明白。只是孟焕曾在家父亡时立下誓言,不归中原,无以家为!”
“孟郎!我愿意等你,你把他们送回中原,然后回西域,或者……”
或许是两年前,那个玄甲银枪,身中数刀死战不退的少年,彻底走进了她的心扉,又或者是因为两年来,这个男人扶持她上位,帮助精绝国抵御龟兹人的入侵,让她第一次有了安全感和依靠。
无论孟焕如何婉拒,这位女王都是一副生死相随的模样。
然而……
就在此时!
一支冷箭从周围吃瓜的人群中射出,直奔孤独的站在一旁,缅怀妻儿的张骞。
“有刺客!!!”
孟焕目眦欲裂,先是下意识的拉住尼雅,想要将尼雅挡在身后,随后发现箭矢的轨迹后,也不顾不上重新调整重心,将身体凌空飞出,试图挡下箭矢。
噗嗤一声!
今日只是城中购置胡萝卜(甘荀)、葡萄、香菜的植种,众人未曾着甲。
强劲的箭矢劲道十足,瞬间贯穿了孟焕的胸膛。
要不是孟焕感觉到受力不对,死死夹胸,这支冷箭的力度,已经透体而出。
“弩箭!是弓弩!”
“柿子、德邦!!抓住他,不要让他射出第二支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