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二狗的妖孽人生

烽火戏诸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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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1《徒手沉浮,不负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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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狗”,不可矢否,这是怎样俗气老套的一个名字。可是何又为狗?莫过疯癫、撕咬,以及那至死不休的挣扎。

支撑着他的,或许是那一杆老旱烟枪,或许是那个无名坟堆下疯癫的老人,或许是那个偏心疼了他二十来年的女人,更者,或许,这本就是一个妖孽该执有的怨念。

退居三舍,他可以,他求的不过是他那一亩三分地;点头哈腰,他可以,他想的不过是给自己留的那一分尊严,被逼的三分胁迫,和那紧握的六分隐忍;以牙还牙,他敢做,仅仅因为这不过是一条疯狗最原始的自保。

一盏茶,涩不过那蹒跚路;一壶酒,烧不透那浮生苦;一声京腔,遮不住那怅惘凄凉。这是怎样一个男人啊?

印象之至深,让我如此颤抖的,莫过是那一句“我心中有猛虎,细嗅蔷薇。”是的,憧憬向往,他有!心思手段,他有;王八之气,他也不失。可是,他更清楚的是自己还不曾有哪怕一点微薄的资本。所以,他继续选择蛰一般的潜伏,不贪图哪怕一点免费的汤羹;他持续着做那虫一般的蠕动,不敢奢望那一步青云的快感。

他是一条疯狗,即使还没有摆脱掉束缚他的那一根缰绳那一个枷锁,也许他可以下跪,却只会依旧不停挣脱;他是一个刁民,所以他依旧保留着穷山恶水里的那一分野性,他可以低头却绝不会服输!

宁招癫人,莫惹疯狗。

依稀记得他那毫不犹豫的一跪,他那喃喃那一句“爷爷,浮生给您丢脸了。”,他那寥寥十一笔的“放下”,看似如此软弱的屈服,却是让敌人束手无了策,谁又敢说陈家膝下无黄金?!至少陈二狗对得起那所谓“跪下的尊严”!

《二狗》现世以来,脑中便长久的浮现着这样一个画面:一个衣着不够光鲜,甚至是褴褛,留着平头的山野小民,左手握着那杆老旱烟枪,右手擎着那自制粗糙却金玉其内的利矛,身旁蹲着世代便为守山犬的黑豺,面带邪笑,全身散发着一股极其强烈的妖孽光芒,然而在这光芒之上,飘着一行金色耀眼的狂草:

我是一个刁民,生长在穷山恶水的农村!

字迹后边的署名赫然是:

陈二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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