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香江当大亨

樱满博士

https://img.ppxs5.com/11/f6/86f6065b2b.jpg

首页 >> 穿越香江当大亨 >> 穿越香江当大亨最新章节(目录)

第100章 无耻的东知公司

上一章 书 页 下一章 阅读记录

如果此时将芯片授权给东知公司,那等半年后等那些全球厂商凭借龙星i系列芯片,研发出各种设备与产品的时候。

那些消费者真正接触那些产品时,他们会认为龙星i系列芯片就是东知公司发明的,而华星科技与泛娱乐集团是哪家,不知道!

那个时候林轩收获的关注点将会很少很少,因为他们不知道龙星i7是谁发明的,那么他们提供的关注点肯定不是在林轩这里,而是在东知公司那里。

毕竟东知公司的量产能力肯定是超越自己的,自己生产一片芯片,人家东知公司能生产十片芯片!

当然,这是一小部分的原因,真实的原因是林轩并不想给自己培养一个大敌出来。

当年AMD的创始人桑德斯找上因特尔的创始人诺伊斯的时候,因特尔的天才创始人诺伊斯可不知道AMD这个小厂商,未来会成为因特尔的大敌。

所以林轩并不想给自己培养一个强敌出来,现在的东知公司可正处于朝日东升的时期。

在未来几年内,东知的半导体的事业会蓬勃发展,最终在几年后成为岛国电器领域的第二名!

是仅次于被岛国官府重点培养,要政策给政策,要人才给人才的NEC(岛国电气)公司的第二名。

凭借其野蛮生长就能达到岛国电气电子领域的第2名,世界十强的前几名企业,这样的东知公司怎么不让人警惕?!

这个八十年代时期的东知公司绝对是最恐怖的公司,它的恐怖程度甚至超越的英特尔,超越IBM!

2kxs.la

一旦真的让东知公司获得了龙星指令集与架构的永久授权,那么岛国的未来会被改变!

在原本的历史中,岛国并没有自己的处理器芯片,这种计算机的最核心部件!

岛国虽然电子领域十分发达,但他们却没有英特尔与AMD这样的企业,别说英特尔他们了,N卡,也就是英伟大这样的显卡企业都没有。

可以说在岛国在个人电脑领域方面简直一片空白,说出去简直丢了岛国这个电子产业发达国家的名号。

但如果此时将龙星指令集与架构永久授权出去,那凭借东知公司现在那恐怖的成长势头。

那东知公司绝对会成为and一样的狗皮膏药企业,那时因特尔被AMD后来居上狂打脸的场面,就会出现在他的身上!

虽然林轩自信凭借他280的智商肯定是芯片领域的no.1,但一人对一国。

面对岛国那恐怖的人海战术,他真的能在那场惨烈的竞争中,打败注定会被岛国官府整点扶持的东知公司吗?

很艰难!

所以林轩不想给自己找麻烦,当未来市场有反垄断调查风险的时候,龙星指令集架构芯片授权出去可以。

但只能授权那些小厂商,授权给那些未来注定是没什么大野心的小厂商!

像东知公司这样野心勃勃,并且管理层明显有着不同一般睿智思想的东知公司,林轩绝对是不能永久授权的。

他不想给自己找麻烦!

“等等!”

小袁立雄似乎仍不肯放弃,看着摇头的林轩,他赶忙再次拉低了东知公司的下线!

“我们东知公司愿意每片芯片给出零售价的20%作为生产授权!”

小袁立雄再次砸下了一个重锤,零售价的20%这就十分之恐怖!

后世让人厌恶的高通税也不过是零售价的5%而已,而现在东知公司这边却是肯给出20%的生产授权费。

这相当于主动把一个吸血鬼放到自己身上,任由吸血鬼随意戏血!

20%的零售价太过恐怖,如果是利润的20%那还可以接受,但零售价的20%那就相当于几乎赚不到多少钱了。

毕竟生产芯片的成本、交税、加上给经销商的利润等等,这其中就割让出了一大部分利益。

现在还要给林轩20%销售额的生产授权费,那东知公司就真的处于微盈利的状态,想爆赚一笔已经不可能了。

所以此时的东知公司真的是给出了血本,给出了很大的利润!

“很抱歉!”

林轩微微摇头,再次拒绝的20%零售价换取授权条件。

虽然他能如同高通公司一样当一个吸血鬼,但林轩还是喜欢自己努力赚钱,林轩情愿自己发展慢一点,也不想给自己树立起一个大敌!

东知太强大了,真给了东知公司机会,到时英特尔单方面撕毁X86架构授权协议。

但AMD公司依然我行我素生产X86的386与486芯片,最终美帝法庭还是判决AMD胜出的结果,就会出现在林轩的身上。

所以这个龙星i系列芯片的生产授权不能轻易授权出去,特别是永久授权更是要慎重考虑,所以对东知公司林轩真的不准备授权出去。

“头疼啊!”

皆冈富士雄无奈的捂了一下脑袋,然后无奈坐在那里,不知道在犹豫着什么。

但小袁立雄却没有任何犹豫,只见听到林轩竟然连20%的版税都拒绝了,此时的小袁立雄脸色顿时难看起来。

只见小袁立雄微怒的说道:

“根据我们公司员工的调查,贵公司生产的闪存芯片严重侵害了我们公司的闪存专利。”

“闪存专利?”

虽然知道真的李逵就在对面,但李言还是眉毛还是一挑,软的不行就来硬的吗,这东知公司果然和他撕破了脸皮。

“请林君看一下这两份专利证明。”

说着的小袁立雄将两份文件放到了林轩的面前。

其中一份是71年皆冈富士雄改进SAMOS存储的专利,这份专利中可以说是闪存技术的前身。

所以小袁立雄说林轩东知公司的专利,这也从逻辑上说得通。

当然这是扯淡,就像摩托罗拉发明的手机,但其他公司生产手机是侵犯了摩托罗拉专利吗?

不可能的,因为基础型专利是是可以共用的,这是专利法设立时就定下的规则!

而且SAMOS存储虽然是东知公司第一个发明的,但SAMOS存储实际是EPROM的改进版。

它也是基于EPROM改进,然后因为新的特性与构造与旧的EPROM不太相同,有了新的特性,所以将这种新的存储器命名为SAMOS存储而已。

发明EPROM的厂商能不能告SAMOS存储器侵犯的厂商呢,可以告,但告不赢!

上一章 目 录 下一章 阅读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