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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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杀人狂的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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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场之上,杀声震天!蒙古汉军的第三阵冲击终于有了效果,冲破了陈德兴所在的宋军军阵,同宋军混战成了一团!

陈德兴挥舞着一柄沉甸甸的镔铁环首刀,瞪着一对环眼,大喝一声,便砍向一个董家万户的小将,犹如杀神降世!

刀起头落,鲜血好像火山喷发一样飙射出来,溅了陈德兴一脸。这血还带着体温,最是新鲜不过,味道微微有点腥。那无头的身体还没有倒下,两只胳膊拼命舞动,好像想将掉了的脑袋再抓起来按在脖子上面。

‘我真的是变态杀人狂吧……’陈德兴微微有些奇怪,自己一个来自21世纪安分守己的良民,才魂穿几日,竟然就会砍活人的脑袋,而且一点都不觉得害怕,还感到无比的畅快。‘看来是两份记忆融合的后果吧?原来的陈德兴就是个变态!’

没错,是变态!陈德兴的脑海中有太多可以和变态挂上钩的画面了!当然不是那种用绳子捆日本女人的图像,而是残杀各种动物的场面……先是杀猫杀狗,那时候陈德兴还是个五六岁的孩子!然后是杀猪,就像现在杀人一样,用大刀活生生砍下猪头!那时,陈德兴不过十三四岁!而把陈德兴变成这等变态的不是旁人,正是他的生身之父陈淮清——是个除了面皮不是红的之外就和关云长得差不多的老变态!

老变态还振振有词:“尔乃堂堂武人,生于兵戈之世,早晚要上阵厮杀的,战阵之学必是自幼打熬,日后建功立业之时,便知为父今日苦心……”

‘苦心个头!’陈德兴又在心里骂了句老变态,便挥舞着大刀向另一个董家甲士扑过去了。话说回来,陈德兴在老变态训练下还是打熬出了一点真功夫,三下两下又把人家给砍死了。

不过这个武锐军中并不是人人都有变态老爹的——光变态还不行,还得有钱有本事!老变态有个做都统制的老老变态当爹,自己也是个武进士出生的文官,家里面当然是地主老财,光是在扬州城东运河对岸就有上千亩地和几十家佃户。这才有财力培养出陈德兴这么个变态杀人狂!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穷文富武,意思是穷人可以学文,可以头悬梁锥刺骨,可以凿洞取光,可以逮萤火虫装个小纱袋夜读——虽然穷人学文多半也考不中功名,但是总归可以学。但是学武必须得是有钱人……当然,这个学武不是武侠小说里那样的,也不是江湖卖艺。而是学战阵之术,骑马、射箭、各种长柄兵器还有兵书战策等等。光是养马和置办各种器械的开销就不是普通农家可以承担的。

而且,武功是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练的,所谓场上十分钟,场下十年功。今天陈德兴可以在战场上当变态杀人狂,那是十几个寒暑苦练出来的。他从小到大,除了练武之外就是读些兵书,从来就没有参加过生产劳动,活脱脱一个剥削阶级的大少爷。那些终日劳作,一年到头连饱饭都吃不上几顿的农夫,是很难练出一身战场上的好本事的。这也是农耕民族难以养成和保持强大武力的一个原因,相比之下游牧民族因为生产生活都贴近军事离不开弓马杀戮,就非常容易形成强大的武力。一旦让这些夺取了可以大量制造兵器生产粮食的农耕民族的地盘,就很容易在短期内形成强大的战斗力。

蒙古帝国便是这样形成的!

诸翼蒙古都元帅也柳干此刻正骑在一匹足有五尺高的西域骏马之上,穿着由燕京最好的甲胄工匠打造的铠甲,铠甲之内还有华丽的丝绸衣衫,他的脚上还蹬着小牛皮精心缝制的靴子,腰上还挎着用乌兹钢打造的削铁如泥的宝刀,刀鞘之上镶嵌着各色宝石。

这位都元帅是典型的蒙古人,身躯高大魁梧,有一张大饼似的脸盘子,颧骨微凸,配上细小而冷厉的双眸,总给人一种阴霾的感觉。他望着正在厮杀的战场,嘴角边上滑过不易察觉的冷笑。突然开口,却是叽哩咕噜的蒙古话。虽然他很早就跟随太师国王木华黎到了汉地,手下的将领大多也是汉人,但他却不屑学说汉话。

“攻了三阵都没有胜,汉儿果是无用!”他的细眼往左右一扫,几个穿着汉服却带着貂裘帽子的汉军将领都面无表情,好像听不懂蒙古话似的。这里并无一位万户世侯,也柳干在汉军中的人缘很差,动辄辱骂殴打,各家世侯惹不起他自然只能躲着了。于是大都派了不大重要的家将带兵跟他侵宋,而且派出来的兵也不会真个卖命,人人都是应付差事的心思。

相比之下,那位蒙古合罕的四弟,总领漠南汉地事务的忽必烈大王就好相处多了,各家万户世侯都愿意去捧金莲川幕府(位于金莲川草原,是金朝皇帝的避暑之地,忽必烈在此开府,管辖汉地事务)的场。

当然,也有例外的。益都行省相公李璮就不怎么愿意和忽必烈相交,对金莲川幕府的命令也一直不大理睬。不过这次他却很热心的让义子李雄和女儿李翠仙带着六千大军南渡淮河,据说是要替他老子李全报仇——李全是金末山东农民起义军红袄军的首领,趁着金末乱世占据了山东大片地盘,以二府九州之地归宋。但是南宋却把以文御武的一套加在了他这个军阀身上,结果惹出了一连串的变故。李全更是投靠蒙古发动叛乱,公开和宋朝敌对,最后败死在扬州城下。这场变故史称李全之乱。不过李全之死并不是结束,而是新的开始。

因为李全之子李璮继承了父亲在山东的地盘、军队和官职,继续给蒙古人当益都行省相公,统治大半个山东已经二十多年,而且颇能治事。现在拥有精兵七八万之众,是一众蒙古汉军世侯中地盘最大,兵力最强者。还在不久之前娶了成吉思汗幼弟斡赤斤的孙女为妻,同统治东北的蒙古宗王塔察儿结成了郎舅之亲。这次更是想借助蒙古人之手,替父亲报仇雪恨!

对于别的汉将,也柳干可以蔑视轻视,可是对李璮,也柳干却不敢造次——毕竟这位是成吉思汗的亲戚,还有一个和蒙古大汗称兄道弟的大舅哥塔察儿大王。

“李雄安答,董家之兵看来是力竭了。”也柳干的目光停留在了李璮义子,忠义军都统制李雄的面庞之上,微笑着说道。“下面是不是该李家的兵士上阵了?”

李璮的这个义子是个中年男子,他穿着绸衫,头戴貂帽,腰间悬着把普普通通的弯刀,貌不惊人,看起来像个庸碌的小吏。他身边还有个俊俏的“小伙子”,双眉长长伸出在洁白的脸颊上,仿佛飞翔的燕翅,眼睛明丽之极,抿紧的嘴唇嫣红动人——他,应该是她,便是李璮的女儿李翠仙。以男装跟着义兄的大军一路南下,据说李璮还为她在和某位蒙古宗王谈婚论嫁,说不定哪天就是王妃殿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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