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郊,一处废弃的,四处漏风的,阴暗的,久无人气的别墅。
上空月色洒落,整个世界都好似被镀上了一层暗银色的哑光,荒凉且寂静。
两相结合,这破败别墅在令人遍体生寒的同时,也平添了几分诡异的美感。
不过,它并不显眼。
身处一片建筑群中,如它一般破败荒寂的,不在少数。
“哇—哇—”
扭曲的大树像是一群群魔乱舞,偏又静止不动的诡怪,不少乌鸦在上面发出嘶哑凄凉的叫声。
风偶尔吹过,黯淡的影子在摇摆。
唰!
破空声响起,数道人影快速掠过建筑群,亦从树旁经过。
然而奇怪的是,那些乌鸦并未被惊走,反而安静了下来。
他们目的明确,直接冲入别墅。
半空中好似隔着一层水幕,当这群人进去之后,泛起淡淡的波纹,随即又隐没不见。
“回来了。”
察觉到动静,黑暗的房间中升起一团光亮。
却是一人手持长杖,杖端上能量波动,好似生出了一个小太阳,散发着温润的白光。
“最后一位,给你带回来了,就地使用,加上这些丹药,足令你突破到筋膜境。”
为首者摘下唯有两个眼洞的钢铁面具,露出普普通通的样貌来。
唯一令人值得关注的,也就是那冷漠到似乎毫无情感波动的双眸,发白的两鬓,面容却过分年轻,如同二十来岁的青年。
身形虽瘦削,但从其溢散的内息波动来看,显然是位筋膜境高阶的强大存在。
他一挥手,一位明显有身孕的女子便被人抛了出来。
即使是武者,有内息在身,这怀着孕的女人也是脆弱的。
可这些人完全没有林香惜玉的想法,也没有关怀弱小的同理心。
“嗯”
随意被抛在地上,女人闷哼一声,悠悠醒转。
随即,脸色大变,大喝:
“你们是谁?为何要抓我?”
她环顾四周,同时手抚明显隆起的小腹,冷汗从姣好的面容上流淌而下。
众人寂静,根本不曾在意女子的喊叫,并不担心引来麻烦。
沉默片刻,鬓白青年皱眉,催促道:
“快点,官府的人早已盯上了我们,不知道还能藏多久。
待伱突破筋膜境,我等就直接跑路。
销声匿迹三五载,才可暗中回来。”
见那背对女人的身影颤栗一下,似乎依旧犹豫,有人忍不住讥讽:
“虚情假意,之前吃你父母,炼你亲族时,可不见你这般犹豫不决。
怎么,走上了我们这条路,还以为能回头不成?”
其他人也是没有太多耐性,也纷纷催促起来。
“你还在想什么?
再等下去,官府的人可就要找过来了,到时不突破筋膜境,可别怪我们将你抛下。”
“不错,大家时间宝贵,都爱惜生命。
若不是你对教内有着贡献,一般人可不会被传下这般秘法。”
“只要服下亲族骨血精气,实力便可突飞猛进,亲族越多,便越强大。”
有人嫉妒的面色扭曲:
“你可知道,你这般际遇,我们是何等的羡慕。
两年而已,就从一个毫无天赋的普通人,成长为一个换血境圆满强者。
只待吞下这最后一人,直接就能破入筋膜境。”
“哈哈,不是一人,是两人啊!”
“不错不错,腹内婴孩,也是一条命,买一送一,你简直是大赚!”
听闻此言,女人面色顿时发白,紧紧握拳。
而那道身影,也终于有了动静。
他缓缓起身,将黑袍褪下,露出精瘦而又肌肉弧度清晰可见的上半身。
肌体上有赤红的血色纹理交织,形成一幅奇诡且大气磅礴的图案。
转过头来,却是神情憔悴,眼眶通红,好似画了眼影一般。
可强大的内息波动和旺盛的生命力,却说明了他身体状态和精神上的不匹配。
女人大骇,惊声:
“金章,竟是你?!
你没死,也就是说,咱们黄家的覆灭”
“不错,金玉,我的好姐姐,是我做的。
入了长生教,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都要为长生而努力。”
他扯出一抹笑容,看样子是下定了决心。
“你可躲的真好,还有官府的人保护。
看样子,是之前的事做得太过,导致他们查到了些东西,直接安排了人手来保护你。
可惜,除了我,其余人等,都是筋膜境的存在。
在这大世界,基本是无人能阻挡。”
女人面色复杂,简直不敢置信。
从小一起玩到大的弟弟,竟要做出这等丧心病狂的事来。
“你你真是疯了。”
她自知逃脱不掉,眼神绝望。
“至少,放过孩子吧。
何不将其留下,等长大些,不是对你收益更大吗?”
“不用了,也不可惜,我不想留下后患。
何况,以后我会多找些女人,为黄家生下更多血脉。
到时,别说黄家再度繁荣昌盛了,我也能有更多机会突破真气境。”
“疯子,你不是我认识的金章,去死!”
女人爆发了,她想拼死一搏。
可本身实力低微,欺负一下普通人还可以,但怀着孕,又面对这么多筋膜境,完全没有机会翻起风浪。
抬手间,就被镇压。
女人崩溃了,跪地求饶,涕泪横流,恳求生机。
然而一张大手覆下,便软倒在地。
场面,逐渐开始变得血腥残酷起来。
众人围观,只有三种神情。
一是冷漠,二是微笑。
最后则是郑重,如同观看一场盛大的祭礼。
远在围曲市,育材中学秘境内。
郑雄斌坐在办公室里,打着灯,烟雾缭绕。
办公桌上一堆堆的资料乱中有序,少顷,他长吐一口烟雾,放松下来。
“果然如此。”
靠在椅背上,他面色复杂。
“金章,你走错了路啊。”
“不过.”
两指捏灭发红的烟头,他又露出笑容。
“偶尔动动脑,解开谜题,倒也有些成就感。
应当不用我出马,通知一声便可。
上次打掉长生教的真气境后,人手不足,他们的气焰想必没有那般嚣张了。
新国,可不容许长生教胡来。
这等鼠辈,也就只敢在阴沟里面乱窜。
即使是最弱的千芦市,也能镇压乱象。”
当然了,如果镇压不了,郑雄斌自认亲自过去也没有用。
打个电话通知一声,完全足够。
千芦市,可也是有真气境存在的。
千芦市的巡警司,孟德刚到没多久。
他所谓的几位队友,都待在这里,随时待命。
孟德主动靠近,和他们拉拢关系。
不过大都没什么好脸色,应该是知道孟德插队顶人的事。
孟德也不在意,这没办法,想要获得资源,横插一脚,自然会得罪人。
而且这群家伙,最弱的都是换血境圆满,看他这个换血境初阶的,自然不顺眼。
没本事,镀金,想必是孟德给他们的第一印象。
倒是最强的那位筋膜境中阶高手,倒有几分善意,没有特意针对孟德。
从他这里,孟德得到的消息更为详细和完善。
大抵两个小时过去,孟德等人在单独的房间中各自休息,或修行。
电话响起,同时巡警司内有人高呼:
“出事了,黄金玉消失了!”
“什么?”
“怎么可能?”
“不是有人看着的吗,这也能出事?”
这个专案组内,不断有人呵问。
“干什么吃的,连个大活人都看不住,还不如回老家养猪!”
也有人腹诽:
“不是老大你说不能打草惊蛇吗?
特案小队的人不能动,便只能安排几个脏腑境的人过去,自然有风险。”
混乱了十几秒,又恢复过来,工作开始。
“追踪器被发现,已经被破坏了。
巡查机也出了问题,应是被击落,无法提供半空视野。
让特案小队出发,他们之中有能人,修行特殊功法,能够跟上去。”
“那些暗中提供保护的警力呢?”
没人回话,空气安静下来。
行动开始,孟德心中一喜。
不错,看来不用拖到最后一天。
孟德等人出发,这小队中,最弱的那位换血境圆满,感知比寻常武者要强的多,还带着条警犬,循着蛛丝马迹,便开车追了上去。
警犬在前面跑,感知力强大的那位时不时纠正一下位置,其余人坐车跟着走。
倒不需要担心警犬的体力,这等警犬,已成异兽,亦有换血境的实力,速度体力,完全不比武者要差。
孟德初见时也诧异,没想到自己的境界还不如一条狗。
而且从这小队成员对这条警犬的态度来看,应该是相当的重视。
毕竟人修炼到换血境,可比狗修炼到换血境要容易。
特别是警犬,比寻常异兽还要珍贵,听话又好用,寿命也比普通狗要长的多。
一个多小时后,孟德等人便到达旧郊的一处废弃建筑群中。
最强的那位队长眯起眼睛,观看地形,随后立即下令停车步行跟上。
到了他们这等实力,速度完全不会比车辆慢。
此种地界,车辆反成拖累。
孟德下车后,连忙拿出【遮引膏】,随意涂抹了些在裸露的肌肤上,连容易积蓄气味的衣物角落,也涂抹了些。
随即,运转已小成的龟息功,跟着队友前进。
队员们有些惊讶,没想到孟德居然还兼修过龟息功。
这门低级武学,可是易学难精,一般人也用不到,不曾去专研。
小成就是一个分水岭,大多只在入门徘徊。
“此处,之前就已经被排查过,没想到,竟还是会回到这里。”
他摇摇头,不再关注孟德,带队小心前进。
警犬神异,很聪慧,一个指令,便也暗暗潜藏行动。
可不久,一群乌鸦便发出哇哇的刺耳叫声,全部惊飞,纷纷落在更远处,冷冷的注视着孟德等人。
“不好,被发现了!”
“汪汪!”
警犬干脆直起身来,对准一处破败的别墅狂吠。
孟德放眼望去,并未发现异常。
队长则是眯起眼睛,直接打开联络器:
“发现目标,有结界存在,可能是符阵,或另一种修行体系的存在,亦有可能是真气境。”
上报完,他便发号失令。
“孟德,你既然兼修过龟息功,先进去探探路。”
队长看着和善,但关键时刻,亦是一切以任务为先。
他们虽然带了重火力,但人质在里面,难免投鼠忌器,不好随意使用重火力进行轰击。
不然的话,就选择直接轰碎这个结界了。
他本想直接带人一起进去,不过又想到了孟德。
恰好孟德修行过龟息功,合该他发挥作用,这叫活用人才。
“是。”
孟德深吸一口气后,放缓呼吸和心跳,全力运转龟息功收敛气息。
他当然知道危险,可军令如山,必须向前。
既然来这顶了人,插了队,也自然要冒些风险。
直挺挺的来摘果子,一点力都不出,怕是郑雄斌能力再大,也压不下来。
而且这位队长的命令没有错,即使被发现,情况不明,也不能贸然行动。
更不是特意针对他,完全只是因为他更适合。
别墅内,手持长杖的那人闭着眼,通过视觉共享,观察孟德等人的行动。
“他们进来了,先遣了一个换血境初阶的小棋子进来探路。”
鬓白青年看向依旧在符阵中进行仪式的那个人影,皱眉,紧接着下了决定。
“就快要完成了,我们先挡一下。
实在力不可及,咱们各自逃命,不用帮他守着,看他自己造化了。
即使上面怪罪下来,那也没办法,总比我们都栽在这里要强。
何况,对他的承诺,我们已经做到。”
“好。”
孟德穿过结界,心惊胆战,着实是有些害怕这结界中藏着什么杀机。
他也不少观阅幻想作品,知道有些阵法是足以轻易置人于死地的。
不过在此世了解的更多,明白那样的阵法,暂时应该还不是他这样等级的人能接触到的。
外界这类东西,几近于无。
可即使如此,也让孟德对此不敢小觑。
外界,乌鸦纷纷落地,皆被枪杀。
确定解决完眼线后,下令跟着前进。
他这么做自然有着深意。
让孟德先去探路,确实是孟德合适,也是他想让孟德吸引注意力的原因。
解决掉敌人的眼线,便不会知道他们在外界的动作。
如此,即使跟着上去,也难以被察觉。
真让孟德一个人上,估计只是会白白送命。
队长很清醒,大是大非分的明白。
何况毕竟是来镀金的,有点本事,又很听话,可不能让孟德轻易栽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