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刀行

风中旧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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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穿越狼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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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冷!

熟睡中的沈落日开始冷得发抖。

他睁开困乏的双眼,发觉自己躺在冰冷,肮脏,散发着羊粪味的泥水中,淅淅沥沥的雨水扑打着他的脸。

他清楚记得自己疲惫地身躯窝在温暖的羊群之中,一觉醒来怎么会独自卧在冰冷的雨水中?

沈落日游目四顾,发现羊群已全部挤在羊圈中央,一排简易的避雨草棚下。

他全身已湿透,被羊粪水浸泡过的衣服,泛着刺鼻的气味。风吹过,寒意浸肤,沈落日打了一个冷战,赶紧窜到草棚下,挤入羊群之内,重新回归到温暖的环抱之间,周身一片暖意融融。

连打几个喷嚏,沈落日蜷缩在群羊之间,迷迷糊糊地睡去了。

红日东升,春雨后的草原格外的清新,新生的绿草也变得格外的嫩绿,散发着扑鼻的青草味道,枯黄的去年衰草软软地铺在绿草根部,泛着淡淡的霉味。

雪白的羊群已漂浮在绿草间,欢蹦乱跳的猎狗在草上打滚撒欢,一夜未睡的联合商队成员拖着困乏的身子,行进在朝阳初起,清新自然的草原上。

他们身上的困乏陡然消失,变得精神抖擞,生气勃勃,已从昨晚的噩梦中脱离。

引领队伍的几位头领停下了疲惫的脚步,回望那一片依稀在望的烧焦土地,一个个依然心有余悸。

在沈落日单身突入狼群后不久,狼群便停止了疯狂的攻击,追逐着沈落日而去,留在现场的只有熊熊烈火的烘烤,滚滚浓烟的熏燎。

营地周围的火势迅速蔓延,仿佛整个草原都已开始燃烧,望着漫天的火势,狼九陷入了深深的忧虑。

放火防御是万不得已的对策,现在火势蔓延,一旦烧毁了草原,毁了狼群的生存环境,他们必将面临更残酷的报复。

而生活在狼城里的人呢?

同样也失去了他们赖以生存的天然草原,他们也会将怨恨转移到商旅队伍,死心塌地追随仆固苍狼。

失去了生存环境的人群比狼群更可怕,更恐怖,更具有破环性。

狼烟滚滚,天昏地暗,月色渐没,繁星隐退。

浓云滚滚,铺天盖地压下来,惊魂未定的众人,眼里再次泛起恐惧之色,只有狼九脸上露出了一丝笑意。

这是天意么?还是某种神奇的魔力?

清空万里,月明风清的夜晚,在一番恶斗后,竟然落下了绵绵春雨。蔓延的火势,在一番细雨扑打下,很快便奄奄一息,冒出最后的几屡白烟后,彻底熄火了。

骤雨袭来,寒意袭人,被烈火烘烤出一身汗水的勇士们,冷得瑟瑟发抖,但他们依然伫立在雨水中,透过雨雾监视着重归寂静的草原。

刚刚还在为湿了裤子尴尬的叶孤燕,细雨袭来正好帮她掩饰了窘迫,她急忙跑进了专为女子准备的那顶帐篷。

“好大的雨,衣服都淋湿了。”看到安坐在毛毡上的归雁姐姐,叶孤燕红着脸解释道。

“是么?这雨水似乎有一丝骚味。”归雁姐姐一脸坏笑地回应,故意将鼻子凑过来闻了闻。

“是么?大概是那些死狼燃烧散发的骚味。”叶孤燕脸有些发烫,含糊其辞地回应。

“不错,一定是母狼的骚味,还是那种发情的母狼骚味。”归雁姐姐一本正经地说。

叶孤燕恨恨地瞪了她一眼,急忙拉了一条毛毯盖在腿上:贼婆娘,敢讥讽本小姐,等回到傲雪上庄看我怎么收拾你?

心中虽然发狠,但她对这个讨厌的女人却充满了敬佩和恐惧。

自从今天阵前突袭刺伤敌酋后,她就一直没有再出现过。即便外面狼群围攻,烈焰横飞,浓烟弥漫,她依然一直安坐在帐篷内。

现在居然有心情拿自己开涮,难道她对外面的局势早己胸有成竹?

她那张浓浓脂粉掩盖下的面孔总是透出一丝诡异气氛,让叶孤燕不敢正面直视的诡异气氛。

暖阳初照,寒意顿消。

恶梦已结束,新的征程又将开始,商队沿着昨天的路再次驶向卧儿父城堡,一只肩负特殊使命的队伍,绝不会因为挫折而折步返回。

他们的目标是向西,向西,一路向西!

一路向西打通那一条边塞与西域的通道,然后牵着战马东归。不是一匹两匹,是成千上万匹。

一个小小的城堡,又怎能阻止寻马勇士的脚步?

满是泥水痕迹的城堡围墙,显得破败而残旧,绿苔斑斑的城堡大门缓缓开启,参差不齐的城堡土兵护卫着老迈的使者,在城门口远远迎候着远道而来,去而复返的客人。

狼九用流利的番语跟老使者互致问候,热情交谈,并肩步入了矮小破旧的城门,仿佛彼此之间从未发生过冲突,一直都是友好往来的朋友。

什么是外交,这就是外交。

当你展示了让对方折服的强大实力,并替对方解除了几十年的困扰,对方自然会主动跟你攀附交往。

数十年来,这是第一支击退狼群的队伍,面对这场奇迹,狼城人已被彻底折服。

他们的胜利向狼城士民传递了一种自信,一种消失已久的自信:狼群并非不可战胜,狼王也并非一个不可战胜的神话。

一支百余人的商队,因为勇气和自信,彻底击溃了盘踞狼城几十年的狼王。

而他们这个积聚了数万人的城堡,一个居住狼城数百年的种族却一直不敢面对狼王,一直龟缩在城堡里,一直与侵袭蚕食自己的敌人保持着妥协忍让。

作为一个有着优秀战斗传统的种族,简直是一种奇耻大辱。

狼城人血脉中的那份血性在耻辱中被唤醒,知耻而后勇,此刻他们个个勇气焕发,血脉贲张。

一时情绪亢奋,他们竟然赶走了对他们指手画脚的胡族人。

领队的老大被人一刀刺瞎一只眼,躺在帐篷里疼得哇哇乱叫,一群无用的家伙凭什么对我们趾高气扬,指手划脚?

这里是狼城,是我们的地盘,我们不再是任人宰割,任狼欺凌的弱小城邦。

我们要与狼争衡,彻底摆脱压制和欺凌,要做一个强国,一个敢于挑战强权的强国,绝不再忍受任何居高临下的指使。

被激发起勇气和信心的狼城人,一哄而起赶走了二百八十六名胡族骑士,还有那位被刺瞎了一只眼的独眼头领。

在中土商队到来前,受到致命创伤的仆固苍狼知趣地领着部署溜走了,但他们并没有走远。他们会一直跟随着这只令他们心仪的商队,一直到地老天荒。

因为商队当中有令他们魂牵梦绕,神魂颠倒的恋人,一生眷恋,难以割舍的恋人。她的名字就是-------财物。

不是黄金白银珍珠玛瑙,而是丝绸,棉布,茶叶。

有了这些东西,他们就不用在炎热的夏天,还裹着厚厚的皮袍,他们的女人可以打扮得更漂亮更迷人,他们再也不会因为常年吃肉,肚子鼓胀积食不化而烦恼。

这些东西都是他们居家旅行,游走放牧的必备佳品。

狼九带着商队在狼城稍作停留,拜见了城堡里唯一穿绸缎的人——国王大人,便离开这里,直奔西边而去。

他的直觉告诉他,狼群的密探还在跟踪他们,狼群现在虽然被沈落日牵制,但迟早会回来的,留在这里必然要面对更血腥的报复,必须尽快离开,在日落之前离开狼群的活动范围。

他们顺利通过狼城,已证明狼群他们与狼城的居民是一伙的,他们走后,狼城居民一定会面对狼群的血腥报复。而被他们激发起热血的狼城人也绝不会妥协退让,一定会选择与狼群拼死对抗,一场持续长久的人狼战争即将拉开帷幕。

等他们西去贩马回来时,这里将不再是一个繁华的荒野都市,将是一个堆满人狼白骨的荒原废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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