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行时空重新恋爱

诚书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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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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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莘莘死了,岑旌的魂也跟着走了。

明明才约定好要一直在一起不久,她竟然就那么潇洒地离去了。凭什么?岑旌坐在课桌上,双目无神地看着自己旁边空荡荡的座位,心中仿佛郁结着一股气息,怎么吐也吐不出来。

用自己的命去换那小屁孩的命,不论岑旌怎么想,都觉得一点也不值得。

黎莘莘死了,这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岑旌在心底告诉自己,因为并不是自己抛弃她的,是她自己放弃了自己,谁叫她那么义无反顾地冲上去把那个闯红灯的小屁孩推开,自己反倒被汽车撞死了。

对,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岑旌在心底又重复了一遍。

所以参加完黎莘莘葬礼的第二天,岑旌就像没事人一样继续去立宇中学上课了——立宇中学是启航市最好的重点中学,每年都往全国各地的优秀大学源源不断地输送优质的生源——岑旌和黎莘莘,两人就在这样一所历史悠久的高中上学。

立宇中学离岑旌和黎莘莘住的小区很近,近到出了校门,只要拐一个弯,再拐一个弯,再过一个十字路口的红绿灯,就能看到小区门口那个人鱼雕像身上从上到下绣出来的四个金灿灿的大字——锦绣天堂。

天啊!就连一个名字都要跟我过不去似的,岑旌不由自主地捂住了自己不经意间传出些许痛感的脑袋,他在过去的几个小时里,固执地认为是这个小区的名字给黎莘莘带来了厄运,原本她应该不用死的,都是这该死的小区名字诅咒了她。

天啊!我怎么又在想黎莘莘,她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人,她的死也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我现在已经高三了,对于高三的学生最重要的东西,是高考!对,我要好好学习,岑旌这么告诉自己,要好好学习,考上一个好的大学,让黎莘莘羡慕死。

可是黎莘莘已经死了,想到这里,岑旌的面色又一下子沉了下来,是啊,我还可以在心里腹诽着黎莘莘,可以那么自由地呼吸着空气,甚至可以参加高考,我可以做好多好多事情。

可黎莘莘呢?她已经什么都做不了了。

因为,她已经死了。

人死了,就不能复生了。

……

……

岑旌休学了,他还依稀地记得休学那天的场景,父亲沉默着不说话,母亲眼睛像是樱桃那么红,眼泪像是不要钱一样往下落。

岑旌就不会流泪——即使在黎莘莘被撞死的那天——因为他是个男子汉,男子汉是不会流眼泪的。

黎莘莘死了,这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休学这一年来,岑旌一直保持着有规律的作息,他每天早上六点钟准时起床,沿着道路小跑五公里,早餐会在中途大概2、64公里的时候解决,这是黎莘莘最喜欢的早餐店,因为他们俩第一次相遇就是在这家早餐店——虽然他们俩当时都还是穿着开裆裤的小屁孩。

也不知道她是怎么记住那么小的时候发生的事情的,岑旌时常在黎莘莘耳朵边这样嘀咕道,他就不一样,他只是依稀地记得那天天很蓝,云很清,有一个瓷娃娃一般的女孩,对他露出了一个足以让他铭记一辈子的笑容。

五公里的终点是黎莘莘的墓地,岑旌每天都会在这里放上一束白色的康乃馨,这是黎莘莘最喜欢的花,她说这是世界上最美的花,因为它喻示着平安顺遂。她说人这一辈子最重要的就是平安顺遂,两个人相互陪伴、慢慢变老是这世间最美好的事情。

她说她找大师算过了,她这辈子一定会和一个姓岑的人一起慢慢变老。

现在岑旌知道了,她是天底下最最最最超级无敌的大骗子,因为她用一个瞬间,就欺骗了他。

这就是岑旌的一天——他会在墓地这里静静地呆上一整天,午饭是母亲送来的,晚饭是父亲把他扛回去在家吃的。

岑旌不想吃饭,可是黎莘莘说过,粒粒皆辛苦,所以,他不能浪费粮食,但是他选择狠狠地咀嚼口中的白米饭,就好像在向黎莘莘发出无声的抗议一样。

可是黎莘莘已经死了,向死了的人抗议,有意思吗?

岑旌顿时失去了兴趣,于是他吃完最后一口,放下饭碗回到房间,倒头就睡,现在是晚上六点,太阳的余晖照耀在少年疲惫的脸上,那么温柔,又那么惋惜。

岑旌一天要睡十二个小时,这并不是因为他得了病或者有多么嗜睡,而是他非常清楚,他的一天和别人不同,虽然同样是一天,同样是二十四个小时,他的二十四个小时是要分成两半的,一半在这个世界,一半在另一个世界——他可以穿梭世界,这是独属于他的秘密,连他的父母也不知道。

这个超能力,是在黎莘莘死的那天晚上获得的。

他要去另一个世界,去找黎莘莘。

……

……

岑旌开始练习画画了,他在这方面有着无与伦比的天分,别人几天几夜都学不会的技法画法,他只要看看网上的视频,仿佛就能够无师自通;别人绞尽脑汁一个月才能想出来的构图,他只要脑子一偏,就知道这栋房子应该在哪里伫立,那只小猫应该躺在哪里打盹……

那些色彩好像已经在他的脑海里排列组合过无数次一样,不然怎么它们一出现在画布上,就轻而易举地组成了这世间最美的图画。

“岑旌的画,就好像天空的云朵一样,每一个图案都摆在它应该呆在的位置,让人一眼看上去很舒服也很熟悉,就好像那图案本来就应该在哪里,是上天排列的。”岑旌在中央美术学院的导师是这么评价岑旌的画的。

是的,岑旌在画画在这方面的天分实在是绝伦过头了,以至于他开始学习画画的第二个月的头一天,就被中央美术学院的导师闻声赶来,直接免试入学,毫无争议地成为了美术学院史上第一个中途插入学院的学生。

岑旌不喜欢画画,但也不讨厌。事实上,这世上很少有东西能够让他能够喜欢起来,除了黎莘莘,岑旌喜欢的东西大概还从来没有在他的生活里出现过。

说起岑旌开始画画的原因,其实特别简单——在一个秋高气爽的清晨,岑旌看着在厨房里做早餐的妈妈,那显眼的满头白发像是陨石一般击中了他的心脏,把不知道什么东西做成的屏障硬生生地撞开了一角。

雪突然就下起来了,额头满是皱纹的母亲好似察觉到了什么,回头望向呆呆地看着她的岑旌,她有些惊讶,但还是向儿子露出一个温暖的笑容。

岑旌发觉他必须要回应她了,于是他牵扯面部的肌肉,露出了他一年多以来露出的第一个笑容,虽然肌肉仿佛已经遗忘了这个动作,使得这笑容有点惊悚,但对于温嫚嫚——一个担惊受怕了一年多的母亲——已经足够惊喜。

“下雪了。”岑旌伸出自己的右手指着窗外。

温嫚嫚再也忍不住了,她跑上去大力地抱住自己的儿子,泪水无声地坠落在一尘不染的地板上,

“对,下雪了。”

……

……

岑旌成为了远近闻名的大画家,完成这个目标,他只用了四年,这和他的“勤奋”分不开关系,在美院的四年,他的一天有十八个小时花在了画画上面,以至于他的导师对他赞不绝口的同时,也时常忍不住关心他的身体。

但是这些劝告并没有对岑旌产生任何的影响,他还是我行我素,从来不在乎这会对自己的身体产生怎么样的影响。

美院毕业那一年,在美术界一年一度最高级别的盛会“华祭”上,岑旌的作品被评为“第一祭”,并在随后的拍卖会上被一位不知名的富豪以一亿一千万金盾的高价买走,成为有史以来单笔成交价最高的画家。

在庆功宴那天,几乎所有业界有名的画家都来了。

温嫚嫚在台下骄傲地看着自己的儿子被众星拱月的样子,心里只剩下一个遗憾,她已经老了,而原先答应陪伴岑旌一生的那个人已经走了,新人却还没有出现。

岑旌用尽了自己一生虚伪的笑容,回到家里打开酒瓶,沉默着一瓶一瓶地接着喝,直到实在坚持不住沉沉地睡去。

他早就厌恶了这个世界。

他想黎莘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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