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大明死了一次又一次

明镜要高悬

https://img.ppxs5.com/65/e9/0eca7b89eb.jpg

首页 >> 我在大明死了一次又一次 >> 我在大明死了一次又一次最新章节(目录)

第42章 真正的明史

上一章 书 页 下一章 阅读记录

“喂,你们两都算是各自专业最顶尖的专家,科学巨人,这都不知道?”

“你们两个白痴。”吴琛兴奋道:“随着他以后穿越的人越来越多,他的记忆也越来越多。”

“他会拥有无数的人的记忆,他的脑袋会像是一个明代的百科全书。”

“以后,他就是一部明史。”

“丁毅,将来会成为活生生的明史。”

“这不是满人改编,也不是史学家修正过,而是一部真正的明史。”

最后吴琛疯狂的叫着。

周小兰沉默了片刻,突然道:“他最后会不会脑子里记忆太多,承受不住,变成神经病?”

“你才神经病。”吴琛哈哈大笑,心想,他变成神经病关我们屁事,我们要的是真正的明史。

轰,汽车轰然落在医院停车场,丁毅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摇摇晃晃下了车,嘴里还在骂骂咧咧:“明镜那孙子写的《人在南宋,我与蒙古争天下》简直像智障,恩,等明朝的事完,我让吴琛给我穿越到南宋去,让你看看我怎么征服蒙古。”

“还巅峰蒙古无解,我呸。”

丁毅一边拿着手机看明镜的新书《人在南宋,我与蒙古争天下》,一边往妹妹病房走去。

快到病房时,豪爽给明镜打赏了一个盟主,收起手机,此时已经隐约听到里面有人在聊天。

“哥。”丁毅一出现,漂亮可爱的丁柔立像蝴蝶似的飞扑过来。

下一刻,一阵清香和温柔扑入丁毅怀中。

饶是丁毅脸皮这么薄的人,也有点脸色微红。

“死开死开。”丁毅不耐烦的推开妹妹。

“就不。”丁柔死死搂着丁毅,小脸拼命往丁毅怀里钻:“你都几天没来了。”

“哥不要赚钱养家啊,死开。”丁毅用力推开丁柔。

丁柔吐吐舌头,转身笑了笑。

她身后还着着一个女子。

女子身材高挑,面容娇好,正是丁毅的高中同学,和前女友秦楠。

“回来啦。”秦楠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向他打了个招呼。

“好,好,好久不见。”丁毅也尴尬发现,房间里还有个人。

“听说柔柔预定了心脏,我也替你们高兴,所以趁今天不忙,正好过来看看。”

“预定了也要看有没有匹配的,不过还是要谢谢你。”丁毅静静看着秦楠。

秦楠长的比较漂亮,以前人也挺好的,但终究不能和丁毅一起吃苦。

不过他并不怪秦楠,自己以前拼命赚钱,要帮妹妹换心脏,现在一颗心脏加前斯的费用,超千万,没有什么女人愿意陪着自己的。

秦楠已经算是不错,他对秦楠没有恨。

两人礼貌说了几句,就好像没什么话要说。

秦楠其实很想问丁毅,你怎么有钱预定心脏的?但终究不好意思问出来。

“哥,楠姐,你们坐呀。”丁柔试图还想搓和他们。

但两人隔膜已成,相互都在保持距离。

秦楠见状,想了想后:“对了丁毅,你最近没有看到小虎?”

秦小虎是她弟弟,她已几个月没见了?”

“小虎不是说到法兰西州打工了吗?”丁毅奇怪的问。

“他几个月没回我电话了。”秦楠道:“开始有手机回信息,但从来不和我视频。”

“最近信息也不回了,我查了下定位,发现他手机一直在汉州,根本没到法兰西州。”

丁毅耸耸肩:“我也很久没联系他了,要不要帮你报警?”

“我已报警了,警方在调查,我以为他和你联系过。”

丁毅不知说什么好,想着如何安慰她,秦小虎也不是小孩子,现在到处监控,人是不可能莫名其妙失踪的。

“他走之前好像要说去玩什么游戏,玩游戏也能赚钱。”秦楠又道。

丁柔惊讶回头看向丁毅。

丁毅心中微惊,赶紧看了眼丁柔,示意她不要胡说八道,然后道:“还有这种好事,以后我帮你留意下?看看有没有这样的工作。”

秦楠和丁毅说了几句话就走了,心情看起来很低落,因为她弟弟不见了。

“哥,小虎是不是和你玩的一样的游戏?”丁柔等秦楠走后,立马问。

“不可能。”丁毅一副很有信心的表情道:“我玩的是智商游戏,又不是打打杀杀,你有听过玩游戏能玩失踪的?”

“倒是连天打通宵,卒死的到有。”

“好吧。”丁柔柔声道:“我不管你玩什么游戏,总之一定要回来看着我,如果看到不到你,我是不会换心脏的。”

丁毅心中一阵温暖,他发誓道:“无论在什么地方,我一定会回来的,哥哥保证。”

---

从医院出来,丁毅并没有立刻回家。

此时才是晚上七点多,丁毅对着汽车AI叫道:“去最近的酒吧。”

轰,汽车高速飞起。

他想去喝点酒,最好微醉,回家能睡个好觉,明天继续去明朝。

这几天在明朝,加上吴琛又给的三万奖金,丁毅现在又成暴发户了。

不过他脑子里还在想着明朝看到白银和黄金,可惜带不回来,要是能把黄金带回来就发了。

特吗的,科技都能穿越时空了,不能打开个时空门?明天去问问吴琛。

这次他没看小说,打开千度看了下千度千科的李自成和张献忠。

发现张献忠果然和周小兰说的一模一样,李自成原名叫李鸿基,小字黄来儿,这家伙居然和张献忠一样都是读过私塾的。

但他和张献忠差不多,就是读的时间不长,张献忠十岁上私塾,李自成八岁就上了,读了三四年。

但李自成这家伙,心思也不在读书上,反而喜欢打打杀杀,从小就学打架,十三岁就成了村里的孩子头。

“米脂县啊?”丁毅看到米脂县,正是属于延安府,也就是说,他第二次穿越的时候,明朝两大悍匪老张老李,都算是他同乡。

明天要是能回去,办完了马涛的事,抽空去看看李自成?不过看千科,李自成这会还是银川驿卒。

在他若有所思中,轰,汽车停在附近的‘尖叫酒吧’。

尖叫酒吧顾名思义,里面比较吵,主要是高燃快节奏音乐,丁毅其实很不喜欢,不过这里有种叫‘宁夏红’的调配酒还是挺好喝,不上头,对他这种酒量不是很好,容易上头,头痛的人来说,是很友善。

上一章 目 录 下一章 阅读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