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蛇剑法阴柔凌厉,出手如毒蛇吐信。
虽然李逍此刻只是刚刚入门,但对付这样的普通人,足以让对方反应不过来。
应昌捂着胸口,惊恐道:“你要干嘛...”
李逍淡淡说道:“看不出来吗?。”
应昌不可置信道:“你捅我...你这个废物居然敢捅我。”
明明前不久还是怂包的李逍,现在居然显得如此狠毒。
李逍道:“我还要杀你。”
应昌道:“你,你不是李逍!真正的李逍,绝不敢杀人,你是谁...”
李逍愣了愣,道:“被你看出来了,还得感谢你,若不是你,我怎么会有重生的机会。”
话毕,又施展金蛇剑法,连续五剑刺了过去。
李逍早就做好心理建设,想要在这个残酷的世界生存,就只能狠,变得比任何人都要狠。
前身被害死,母亲也会被周围街坊给逼死。
孤儿寡母死在这个世界上,根本不会引起任何人关注。
既然来了,他不会放过这个罪魁祸首。
“杀人啦....”
应昌终于感受到害怕。
他开始大声呼救,想要引起其他人注意。
可他刚准备大喊,声音就截然而止。
下一剑,李逍就已经划开了他的喉咙,伤口薄如蝉翼,他却喊不出话来,双手捂着喉咙,跌跌撞撞。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李逍手中的软剑上下舞动,灵动如同蛇,不停的在对方身上留下伤痕。
每一道伤口因为太快太过锋利,痛感并不明显。
片刻迟缓才感觉到疼痛的到来。
死亡的恐惧和递增疼痛感,使应昌处于死亡恐惧之中。
李逍并未一剑解决对方。
这样难免会引来官府的追查。
李逍也不知道,在这个拥有武力的封建社会,为何会有大魏王朝这样的大一统王朝存在。
朝廷掌控天下,在这里并不能明目张胆的杀人。
即便是高手,也不敢乱杀无辜。
簌簌——
当施展出第三十二剑时,应昌终于在痛苦中缓缓死去。
这是李逍为了避免麻烦,使得他与前些日子死于柳仟芊手下的包大钟一般。
这样就可以嫁祸给“高手”。
他知道,在江平县这种小地方管不了这种案子。
【你赌与应昌赌命,对方死亡。赢取他的秘密“大榕树下”。】
【大榕树下:院子的大榕树下,藏了应昌偷来见不得人的东西。】
“嗯?还能这样?”
李逍倒是有些吃惊。
这次与对方赌,简直是单方面的屠杀,赌注就是对方的命。
杀了他,没想到居然继承了他的秘密。
“有点意思。”
李逍在屋内找了把铁锹,来到榕树下挖开泥土。
里面藏着一木盒。
打开木盒,里面有许多杂物。
李逍之前打杂的福来酒楼,常常也会捡到客人遗落的东西,都需要上交给掌柜,等客人回来拿。
没想到应昌居然这么不老实,藏了这么多。
除了杂物,还有接近八十两银子。
这些银子,估计是上次偷来的东西卖掉,还没花完。
盒子里还有一些乱七八糟不值钱的玩意。
不过这里面有一个玄黑色十分古朴的“铁令牌”,上面写着“圣火”二字。
这玩意看起来就像是江湖门派的东西,不好碰。
应昌这家伙也算机灵,也不敢随便往外卖。
想了想,李逍将令牌和银子都收入囊中。
夜色之下,李逍再次使用“偷鸡摸狗”技艺,眼观四路耳听八方,神不知鬼不觉的偷偷离开...
深夜的街道,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
第二日,衙门的捕快前来查案。
发现死者伤口和上次那包大钟的死状相同....
“头儿,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这高手来无影去无踪,找也找不到,找到也不敢抓,随便摸个囚犯替罪吧...”
.........
无论是在哪里。
有钱有势的人家总是宾客满堂。
而无钱无势的人家,所有人都避而远之。
第二日,天空下起了朦胧小雨。
陆小山怀着沉重的心情,送她母亲出殡,上山埋葬。
无一人前来吊唁,唯有花钱请来的四个脚夫,抬着棺材往山上走,显得格外冷清。
天湿路滑,一名脚夫没有站稳。
脚一滑,脚夫滚在地上,棺材的一边失去平衡下落。
“娘!”
陆小山悲痛喊道。
这一摔,棺材必定四分五裂。
又是瓢泼大雨,娘死后都不得安宁。
眼看棺材就要落地。
一只手稳稳拖住了棺材,才再次恢复平稳。
陆小山看了过去,是一道熟悉的身影。
他无比感动道:“逍哥,谢谢你...”
来者正是李逍。
母亲出殡,他请了家里的那些亲戚,无一人前来送终。
这个朋友却不请自来,岂能让人不感动?
“别说了,让伯母好好安息吧。”
李逍安慰了一句:“节哀顺变。”
棺材有惊无险的运上了山,得以入葬。
脚夫们拿了钱,便直接离去了。
细雨朦胧,坟山上只剩下李逍和陆小山二人。
陆小山艰难点了香火,祭奠母亲。
跪在坟头泣不成声。
子欲养而情不待。
陆小山感慨自己没用,到死都没让母亲过上好日子。
一旁的李逍看的不由发呆。
曾几何时,上辈子孤儿的他,也是多么渴望亲情。
可又有世间太多无奈,没有一定的实力,即便是拥有亲情,也常常伴有苦难。
“逍哥,你说活着怎么这么难啊....”
两人坐在坟头,陆小山感慨说道。
他跟曾经的李逍一样,作为酒楼杂役,领着最低的酬劳,干着最苦最累的活儿,受惊冷眼,艰难活于世间。
明明比谁都努力,可永远都翻不了身!
那种绝望感和无力感,让人窒息。
母亲直到病死,也不能帮她找到好的郎中医治。
“世道本就难行。”李逍道。
“我不想这么活下去了....”陆小山道:“太窝囊了,这样活一辈子,枉来世间走一遭。”
李逍问道:“你有什么打算?”
陆小山想了想,无奈摇头:“虽说有壮志,可好像想来想去,我也不知道自己能干什么,这么多年我都在做杂役,没有什么本事,除了去酒楼继续当杂役,还能干什么呢....”
李逍摇摇头:“不,任何人都有自己的闪光点,你也有。”
陆小山愣了愣,却想不出来:“我,我能有什么闪光点...逍哥,你就别安慰我了。”
李逍解释道:“不是安慰,你真的有,只是没察觉。”
陆小山还是不解。
李逍笑道:“眼力。”
陆小山:“眼力?”
李逍点点头,道:“对,就是眼力!十年如一日,你在酒楼接访八方来客,这其中有商贾、有武夫、有官差、有好人、有坏人,有杀手...鱼龙混杂,千奇百怪,你总是私下与我探讨,这些人真商贾还是充大头,是真高手,还是样子哄人...这点,你比我强!”
说白了,就是察言观色,识人的能力。
这段时间,李逍通过南街坊这些底层,想明白一个道理。
当一件事情反复做,就会从量变发生质变。
为什么卖货郎能自学成才,掌控听声辨物的能力?
为何刘二狗挑了十几年的大粪,会闻香辩体?
这些技艺无处可学,只能靠日积月累,自然而成。
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
听完后,陆小山苦笑道:“逍哥,我这也没什么用啊。”
李逍摇摇头,觉得不然。
如果用在对的地方,绝对不会无用....
“天生我才必有用。”李逍道。
陆小山神色一怔,整个人愣住了。
李逍看向他,道:“如果你真的不甘平凡,不如跟我出去,闯荡一番!”
陆小山听完后,激动握拳道:“好,我去!”
虽然不知道去哪儿,但他总感觉跟着李逍没错。
“你先别急着答应我。”
李逍摆了摆手,道:“实话跟你说,此番我也十分凶险,只剩下两个半月的时间,两个半月后如果我没办成一件事,命不久矣。而你,也可能受牵连丢失性命。”
陆小山再次愣住,他没想到出去闯荡,竟然这般凶险!
李逍缓缓起身,拍了拍他的肩膀:“三日之后的上午,我便出城,若是决定好了,前来找我,我等你。”
“逍哥....”
待李逍走后。
陆小山看着对方的背影,久久不能回过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