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之战

不知春将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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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医美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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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月带着静云从商场的停车库穿出,顺着电梯到了顶楼。一出来就能看到“星月医美诊所“六个大字配着装饰灯闪闪发光,而招牌的背后是各种项目前后的对比图片。静云略略扫了几眼,这广告是从木偶纹、抬头纹、法令纹、鱼尾纹,一直到苹果肌提升,太阳穴、额头填充,乃至是各种超声炮、热玛吉等等,医美的名目花样繁多,也同时将女人怕老的焦虑给拉升到了最高值。女人越焦虑,诊所就越赚钱,商业行为的本质上还是一种心理学问题的考量。

看到广告的尽头,静云突然悲哀地觉察到,自己似乎连女人爱美的特质都快消失了——她并不害怕衰老,年岁增长对她而言至多就是添几条皱纹而已。那几条皱纹有或者没有,并不会影响她的心情。相较之下她更在意和害怕的是带着婉瑜吃苦,母女俩万一哪天要是运气不佳,两人吃饭都有上顿没下顿,生活岌岌可危的话,那才真的是世界末日了。在物质生活都还没到及格线的时候,医美、护肤品、化妆品这样的东西,对她来说就是有钱人的没底气与无病呻吟罢了。这是一种生活逼出来的刁钻、刻薄的角度,静云知道本质却无可奈何。

诊所入门的时候有成排的花墙,上面点缀的都是新鲜的蔷薇花。这会正是花开最盛的时候,粉红色的花朵拥着挤满了整面墙。墙角地上落英缤纷,有些花瓣掉进了小的假山喷泉装饰里。流动的水里落花带着魂,死水里的落花轻飘的没有生命痕迹。穿过花墙是一片细竹,一看就是名贵的品种,想来林月装修时候是下了血本的。竹影婆娑之间穿梭,在这个充满了人间欲望的医美诊所里反而显出一番大隐隐于市的莫名清净感。

“静云,往这边来。”林月招呼着静云推了玻璃门走到室外的阳台上,这里还有一条青砖铺就的小路,小路两旁的花坛上栽种了许多芍药,艳丽张扬的紫红色和清净遁世的白色交叠着,仿佛大俗与大雅之争。小路的尽头是林月的办公室,林月缓缓放慢了脚步,说上几句无关痛痒的闲话,就为了故意要让静云能看得更清楚一些。

静云环顾四周打量了一番,她毕竟在瑞士待了几年,一眼就能看出来办公室用的都是欧洲进口的胡桃木地板,家具式样也都是典型的老法式风格。办公桌旁硕大的落地窗户,明亮又敞净,甚至依稀可以远眺到西湖边雷峰塔的身影。这样的商用地段啊,就算林月没有明说静云也能猜得到,整个诊所的租金定然不菲了。这里一个月的租金,也许都够她们一大家子一年的生活费了,想到这些,静云心底莫名叹了一声。

林月将静云让到精巧的沙发上,静云才落了座就感觉到沙发的弹性很好,可以根据人的重量去承托,发酸的腰肢和背部都能很好地被照料到,身上那股子疲惫劲好像一下横扫光了。钱可真是个好东西,这沙发一看就知道一定不便宜。静云好像从来都没坐过这么舒服的沙发,那种舒适感真的是难以用言语去形容。

“这是我前阵子专门让人从法国找专业设计师定制空运回来的,怎么样?舒服吧?你该是个识货的人。”林月说话的时候略略眯起了眼睛,她注视着静云脸上的每一个细微变化,试图捕捉到一些她需要的信息。虽然她不像静云那样留过洋,可是要说买东西的品位,总不至于差的。许多所谓的品位上的东西,林月自己总结了一套规律,不过就是多留心看看时尚杂志,看看电视新闻,多进出一些高端的社交场所,舍得花钞票去几次国外秀场前排位置观览大秀,耳濡目染、久而久之的也就多少学会一些。时尚这种东西外行的还是大多数,平时拿表面文章出来唬唬人也是够了。

静云不过腼腆笑笑,大大方方赞美说道:“不瞒你说,我还是第一次坐这样好的沙发。这设计、这质感,一看就不同凡响。”

从前在瑞士的时候,租的房子里配的都是房东自己留下的家具。客厅的桌椅是他们祖上那辈手作传下来的老物件,都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保养几乎没怎么做,木色也早已经有些发了灰;至于沙发,也不过就是宜家随便买来的便宜货,日常用用是够了,但要说跟这种法国进口的高档货相较,自然还是一分钱一分货的。

没想到说起这些静云是如此坦然,也没捕捉到这位表妹嫉妒的神色,林月显然是有些失望的。就好像是猎人精心布了个陷阱,一步步地诱导猎物深入,而猎物不过轻巧一跳就跃了过去,全然不把这陷阱当一回事。不过这种失落的心情一闪而过,她很快又堆了笑脸,开始仔细介绍起办公室内的其他物件来。静云是留过洋见过世面的人,有些东西就算是炫耀,林月也尽可能地掩饰内敛一些。这是多年商海浮沉的习惯,什么锅配什么盖,她心里必须有个准数,不能用对付暴发户的那套方式来对付静云这样的斯文人。

置物架上的德国留声机,配了几张淘来的黑胶唱片,限量设计款的后现代艺术风的喇叭灯,打了个暖色的调子投下柔和光线,提升了整块区域的品位。再往旁边看,书架上还摆了文房四宝,一块明代的古砚,几支竹雕的毛笔,还有几套全新的《史记》、《资治通鉴》。桌案上摆了一盏宋代定窑的白瓷熏炉,里头积满了香灰,隐隐约约还有一股子沉香的味道。

静云是知道林月的,她本不是块读书的料,这种看似品位堆砌的东西,多半是她花了功夫请人专门去做出来的。在这个快餐式的社会节奏里,谁都没有那么多功夫停留下来去细究真假。大家都习惯了只花几分钟,甚至是几秒钟去迅速判断一个人或者事物。有些表象的东西只要坚持够久,久而久之的,就算是假的也慢慢变成真的了。林月显然是深谙此道的,社会越是浮躁,她的医美诊所就越赚钱,也许这也是为什么她能在医美这条道上杀出一条血路来。静云并不算晚熟,其实很早就懂这些道理了。可是过去她不屑去做,也不想去做,结果到现在成了个一无所有的人,这可能真的就是所谓的性格决定命运了。

“最近忙来忙去的事情太多,你一下介绍那么多东西,我有些听不过来。”静云挠了挠头,不好意思地笑了下,“每天睡不够,记性也有些不大好了。”

“诶,静云,你知道我是个直肠子,有什么啊都恨不得一口气都给说完。”林月娇笑了一声,又给静云用雀巢的胶囊咖啡机现做了一杯意式浓缩咖啡,而后顺势在静云对面坐了下来。所谓的直肠子多半不过是为了铺垫后面的说辞,果然如静云所料,两人面前的意式浓缩咖啡啜过一巡以后,林月后面藏着的话犹抱琵琶半遮面地也就跟着出来了。

她先是说起自己小时候学习不如静云的往事,说是自个父亲林诚滔那叫一个恨铁不成钢,每次听说静云考满分的事迹,回家总少不得对自己一顿咆哮和板子。明明她父亲自己也不算是个学习能力强的人,能坐到电力局领导的位置上,也就是因为当年的一些机缘巧合罢了。可他就是容不得自家女儿比别人差,觉得林月必须要混的比林家其他孩子都强,明里暗里那些个较劲从来就没少过。

到了后来静云上了国内的名牌大学,又被导师亲自推荐到瑞士深造,一切看起来顺风顺水又光鲜耀眼,真是羡煞旁人。而林月呢,不过勉强考了个高职大专,被父亲怒斥丢了家门的脸,父女一顿争执以后,她就径自一个人扛着行李箱南下深圳去打工了。在深圳的时候,林月一个女生年纪轻轻的,也是吃过大苦头的。先是进了电子工厂的流水线打工,没日没夜地加班和三班倒,后来头发一摞摞地掉,甚至因为吃饭不规律而胃出血。她因为实在受不了里头的工作强度,又中途逃了出来;后来她又去华强北倒卖水货,被中间人骗光了工厂里攒下的那点可怜的积蓄;几经辗转,阴差阳错的,她又经以前在工厂的小姐妹介绍,去了一家美容院做学徒。也就是在深圳的美容院,她认识到了人生中的贵人,教会了她一些生意场上做人做事的规矩和要领。

她至今都记得当年拎着一只小皮箱,带着从深圳赚来的第一桶金回到杭州的时候,她是如何心情大好,又春风得意地走在西湖边的石板上的。从前都说男人有“衣锦还乡”的情结,现代的女人又何尝不是呢?特别是林月这种自小就不出彩,样样低静云一头的人,但凡取得了一点成绩,也不管山高水长的,总归就是想回家看一眼。她得要让人看看,就算是高职大专毕业的,就算是一个女人,她也照样春风得意地在外头闯出点名堂来了。

按照她当时的心意,第一个想要去炫耀的对象自然是静云。只是那时候静云尚且还在瑞士,就算要见一面那都是难事。那要是碰到表弟道川也是个不错的选项,只是道川那会到处走场混圈子,要碰到他也要挑时候。结果她没有想到,自己回家第一个碰到的人竟然是爷爷,且还是在自家的门口。

老爷子就站在那儿,眯起眼睛打量她,看着眼前这个早已经时髦有派头的长孙女,却是一脸的无动于衷。林月当时还安慰自己,也许是去了深圳这些年容貌和穿着变化太大,老爷子已经认不出自己了;又或者就是自己这身打扮太突兀,老爷子没见过有些反应不过来。

“爷爷!”林月当即摘下了帽子,对着爷爷唤了一声:“您不认识我了?”

爷爷显然愣了一下,盯着打量了好久,才呐呐答了一声:“哦,是林月啊,你还晓得回来啦?”

林月重新戴上了帽子,她同时也能感受到在爷爷身后父亲脸上惊讶的表情。这就是她要的效果,彼时的林月不无得意地想着。她知道过不了多久,整个家族,甚至整个杭州城里都会开始有她的消息。接下来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万象城商圈开出了她在杭州的第一家医美诊所。凭借着她在深圳学会的经商手腕和头脑,一切甚至比预料中进展地更顺利。靠着敏锐的嗅觉和经验,她很快就在杭州城中站稳了脚跟。

作为一个只有高职大专学历的人,靠着自己赤手空拳闯出来一点名堂,林月也着实不容易。她的父亲林诚滔的确是肉眼可见的得意和高兴起来了,总觉得有股子扬眉吐气的得意和舒畅。但是有两件事情却并没有因此而改变:一件是重男轻女的爷爷,看到林月时候的态度似乎并没什么两样;另一个是林月始终没有结婚,也不管她事业做得如何成功,父亲都觉得她仍旧不是一个合格的好女儿。

“静云,也是过了那么多年我才意识到,我挣扎想要证明比你强的想法有多么的天真。不管我多么努力,承受了多少难处才走到了今天,在长辈的眼里看来,我仍旧是个人生不完整的不受待见的女人罢了。”林月缓缓站起身来,将前面铺垫了许久的一句话终于给说出了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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