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黑之内卷之王

一颗白菜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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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大王叫我来巡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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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狗瑞驰哭爹喊娘地滑到洞窟底后,发现自己除了胳膊上有点蹭破皮外,并没有缺胳膊少腿儿的,顿时又乐了起来。

‘哎?嘿嘿,我果然是被神灵眷顾的人!嗯,我就在这等我那几个仆人吧,好臭!’金狗立马掏出一个镶了金丝的手帕捂住鼻子。

金狗的判断非常正确,没过几分钟四个雇佣兵就接连滑了下来,看到金主完好无损后都不免松了口气。

“哼,竟然还真下来了,我以为你们会蠢得洞口都找不到呢!”,金狗知道他们耽搁这么久的原因,出言讥讽道。

几位来自铁狼的佣兵表面默不作声,实际上却恨得牙痒痒。这一路上,不知道他们受到多少侮辱,嘲讽,用命替他挡下多少怪物的袭击,但无奈,这就是雇佣兵的天职,不惜一切保护雇主安全,而且,他们也有家,也需要钱。

与金狗瑞驰同样来自鲁高因的枪兵就更不用说了,除去他本就忠诚的性格不谈,单就他的家人都生活在鲁高因这一项,他就不敢升起一下反抗的念头。如果不是因为有必须要守护的人,谁会低头!

在这个野兽遍地,恶魔横行的大乱之世,一切文明社会的准则都受到冲击,而金狗瑞驰如此嚣张跋扈的作风却能活到现在可以说是一个奇迹了。

“你们三个!在前面探路,你在我后面,我们去探探这个洞穴,动作快!”,金狗指挥道。

于是三名铁狼在前,枪兵在后,金狗在中间,小心翼翼地往洞穴深处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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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非天一行人此时也下到了洞底,开始打量起四周。

这是一个天然的地下溶洞,后被矿工们开凿变得空阔无比。虽然巨大,但整个洞穴仿佛被一股黑暗的能量覆盖,能见度只有三四米的样子,三四米外一片漆黑,不走到跟前根本不知道前面是岩石或是站着一个恶魔。

而且走几步后会发现道路错综复杂,也无法知道自己走的是不是死路,只能摸着石头过桥。

“真暗。。。太好了”,娜塔莉亚对这个地方给出了五星好评。

“嗯。。。我可以在这个地方感受到死亡”,阿姆撒尔不知是兴奋还是悲伤,因为脸上完全看不出。

“这里有不少敌人,跟紧,贝尔特朗”,克拉托斯的感应力在整个小队中也是首屈一指,而且总是那么的贴心。

“哦哦,好的,好的”,贝尔特朗刚下来有点慌,不过看着克拉托斯那宽大厚实的后背,刀削斧刻般的健壮肌肉,以及其他几位轻松的神情,心里顿时踏实许多。‘不管怎么说,我们这边可是有个八标圣骑士啊!’,他心里想道。

虽然贝尔特朗见识不凡,但他也只亲眼见过圣骑士的强大,其余众人的实力对他还是个谜。

“这是个麻烦的地方”,安珀又皱起来了她的小眉头。作为法师,她最喜欢的是空旷明亮的地方,可以随意施展自己的魔法,甚至不高兴了可以一道雷劈死对方!但像这样密闭的小地方,闪转腾挪都费劲,更别说用雷电之类的魔法了。

反观阿尔忒尼斯,她兴奋地快要冲出去了,“我听到了邪恶的生物了!”,她正在侧着耳朵仔细地听黑暗深处的动静。

“咳!各位”,加拉哈德清了清嗓子,“我们还不知道这个洞窟里藏着什么怪物,贸然向前实乃不智之举,我建议维持这个团体阵型探一下这个洞穴,不要单独行动,而且别忘了这里还有几个人需要救。”

“嗯,附议”,克拉托斯深表赞同,其余众人也纷纷点头。

“好吧,我就再等等!”,阿尔忒尼斯颇不情愿的放下了一直举着的长矛。打怪俨然成为一种职业病的亚马逊,已经超过7天没工作,手痒的很。

“需要我用火系魔法照明吗?”安珀问道,

“不用,前面有火光”,娜塔莉亚答道,她的视力像猫一样,完全不受黑暗阻碍。

火光,哪有火光?贝尔特朗眼睛瞪得像铜铃,然鹅没鸟用,入目依旧一片漆黑。

“走!”圣骑士低声喊了一句,带队往前走去,嘴角划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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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地狱在崔斯特姆开了一道口子,一群又一群怪物便从地狱之门涌出,其中就有一队沉沦魔。这些沉沦魔从门走出的那一刻简直兴奋的发狂!它们终于有机会踏足“庇护所”,这个对他们来说天堂一样的地方!

沉沦魔论战斗力是地狱中等级最低的妖怪,但是他们却有灵智!而像僵尸这样的不死怪物,哪怕实力再令人恐惧,也不过是个被杀戮蒙蔽双眼的炮灰罢了。

因为地狱的环境太过酷烈,如果生来便是一个弱小的恶魔,那就只有被强大恶魔蹂躏的份儿,沉沦魔便是被蹂躏的那个。

而这个大恶魔口中的叫“庇护所”的地方就不一样了。这里竟然栖息着一群蟑螂一样弱小的叫做人类的种族!

这个种族战斗能力极低,体质脆弱的像纸一样,一戳就破,力量又小,跑的还慢。

体质弱就算了,人类的精神承受力还特别的差,随便发出一点叫声便能将他们吓得屁滚尿流,如果直接出现他们面前绝对可以将他们吓得魂飞魄散!

据说人类还有叫什么七情六欲五毒心的东西,随便一点憎恨,贪欲,谎言,痛苦便能轻易摧毁一个人的灵魂,甚至让他自甘堕落,成魔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而现在,它们终于有机会体验一下蹂躏别人的滋味!人类的血肉,灵魂,财富,它们发誓一定要全部掠夺过来,以此来发泄它们在地狱从出生便开始遭受的屈辱!

而这队沉沦魔的驻地便在这个邪恶洞窟中。

沉沦魔不过半人高,最低级的沉沦魔通体赤红,头上长有一个角,尖牙,利嘴,有点像传说中的天狗,喜欢一手持刀,一手持盾。

一群小恶魔或许能轻易的摧毁一个较小的城市,但是这个物种非常懦弱,在战斗中如果它们看到自己的一个同伴阵亡的话,那么剩下的就会四散而逃。

于是,为了防止沉沦魔临阵溃逃,一群沉沦魔往往由一个沉沦魔巫师指挥。不得不说,地狱也是懂微管理的。。。

一群沉沦魔中,只有最聪明和勇敢的那个才可以被大恶魔青睐,从而获得成为沉沦巫师的训练机会。成为巫师后,它们的体型会变成沉沦魔两倍大,头生两角,一手拿着献祭用的匕首,一手则持着骷髅头做成的骨幡,可以释放火球,也可以用来复活低等的沉沦魔,只要它的头还在。

所以,对于沉沦魔来说,晋升成为沉沦魔巫师便是它们一生的最高追求!

此时,一个最低等的沉沦魔正在洞窟里一角巡逻着。

他一边巡逻,嘴里一边骂骂咧咧,翻译过来大概是:“他妈了个巴子的,这么多魔非得选我来这么远的地方巡逻,这里能有个屁啊!屁都没有!傻X巫师,我要是巫师这块平原早就是我的天下了,结果从地狱出来到现在几个月了还是缩在一个洞里。”

“几个人类弓箭手就把你吓成这样,你怎么不去死死啊!妈了个巴子!”沉沦魔继续骂,

“来这里巡逻能有什么成绩,我何时才能攒够功勋有机会成为巫师啊!万能的巴尔,迪亚波罗,墨菲斯托魔神,求你们保佑给我送几个可口的人类吧!”

话音刚落,他的前面出现了仿佛人类的身影,还不止一个,咦?难道魔神开眼了?我数数,1,2,3,4,5,6,7,个...

咕嘟,小恶魔终于意识到了事态不对,咽了一下口水,抬头往上看去。。。而克拉托斯正瞪着他的大眼睛往下看着这个只达到他膝盖的红色恶魔。

聪明有时候不是一个优点,因为它能让你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处境。

比如现在,小恶魔清楚地知道今生巫师无望了,连复活都不可能。生命的最后时刻,他终于鼓起勇气喊了出来,“迪,迪亚波罗,我艹你...呜呜”,

沉沦魔没骂完他的神便被克拉托斯一把捂住嘴拽到半空。他恐惧,他憎恨,他挣扎,他的腿奋力的蹬着,却够不到克拉托斯的身体,他手中的刀奋力的挥舞着,但刀片砍到那个人类的身上,竟然被。。。被。。。被肌肉夹住了!

‘我。。。艹啊’,小恶魔绝望到了极点竟然哽咽了,一个来自地狱的恶魔,被一个他们口中的孱弱人类,吓哭了!

下一秒,他看到了身后的一堵墙,上面有个缝隙,往外渗着水。

他的脖子被拧成了一卷麻花,终于,他毁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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