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斯特姆步行往北走一两天有个小镇,名叫哈米吉多顿,简称哈米镇。
哈米镇往北走是萨沃尔荒原,往东是废弃的修道院,那里听说已被恶魔占据,无人敢靠近,除了那些不怕死的冒险者,往南是黑暗的发源地,死城崔斯特姆,往西则是威斯特玛海湾。
于是乎,方圆百里,哈米镇竟成为商队,冒险者唯一的落脚点,补给食物与水源的地方。
哈米镇有个不大的酒馆,自从崔斯特姆事件以来,来这落脚的人便络绎不绝,形形色色,酒店老板也不介意趁机提高酒水菜肴的价格,狠赚了一笔。
每当酒馆里变得如此热闹的时候,总少不了一类人,他们四处奔波,哪里危险就往哪儿跑,哪里新奇要闻就往哪儿凑,然后把所见所闻编成歌谣,到酒馆里卖艺弹唱,以此为生,人们把他们叫做“吟游诗人”。
贝尔特朗便是这样一位吟游诗人,他从小便听着奶奶讲的萨卡兰姆的英雄骑士故事长大,长大后便参军想成为一名传播光明,伸张正义的英雄!奈何...他体质一般,天赋低下,无法运用信念的力量,所以无法成为圣骑士军的一员。
但老话不是说嘛,上天给你关上一扇门,便会给你...把窗子也锁死!
贝尔特朗终于接受了自己只是普通人这个令人悲伤的事实,不过,既然当不了英雄,那就努力当那颗最闪耀的螺丝钉吧!我一定会向世人证明,哪怕不借助信念之力,普通人也能打败恶魔的!
然而才刚刚起誓完,开开心心的跟小队被派遣出去护送牧师布道没几天,便传来消息说库拉斯特的萨卡兰姆总部被三魔神之一的憎恨之王——墨菲斯托,从内部攻陷!
萨卡兰姆高层议会,六大主教全部堕落,沦为魔神的傀儡,只有一个主教在众人的护送下逃了出来,其余萨卡兰姆骑士全军覆没!
萨卡兰姆的最高领袖“魁黑刚”克林姆是唯一信念强大到抵挡住魔神侵蚀的人,然而猛虎难抵群狼,何况后面还有魔神的大军,最终克林姆被墨菲斯托下令肢解,并把他的尸体碎块散布到王国各地。
听闻消息的骑士团众人一阵后怕,都有几分劫后余生的庆幸,但庆幸过后却又是对未来的迷茫以及几分心灰意冷。
连萨卡兰姆这种传承千年,人间界影响力最大,信徒最多的信仰在地狱魔神的面前都像浸了水的纸一般,一戳就破,那这世界到底该由谁来守护?能由谁来守护?
至少不是他们。。那些掌握了信念之力的圣骑士,只需一人便能轻松击败自己整个小队,而那些掌握了信念之力的人,现在死的死,堕落的堕落,他们尚且如此,我们又有何用?
几乎所有人想到此,都是无奈的摇摇头,叹息一声,然后小队就地解散。
只有一个人,贝尔特朗,想到了另外一层。
‘对,我是普通人,我连一头野兽恐怕都不能轻易杀死。没错,库拉斯特总部是全军覆没,但我不相信萨卡兰姆从此在世间消失!’
‘而且,除了萨卡兰姆,一定还有许多不为人知的力量在默默地守护着这个世界,没错,一定有!在萨卡兰姆的这段时间,我见到,听到了许多不可思议的东西,既然萨卡兰姆能,别的人也一定能!凭什么上天会只给萨卡兰姆不可思议的能力?’
事实证明,一个好的平台对于个人的发展是多么的重要。
贝尔特朗越想越兴奋,他的呼吸越来越粗重,‘我的逻辑没错,一定没错!这个世界有太多神秘,有地狱魔神,也就一定有天堂的使者,万事万物总是对立存在,除了创世的神!’
想到这,贝尔特朗只感觉自己的脑袋轰的一声!他觉得自己的脑子从来没有如此清明,对未来从来没有如此肯定。
何去何从,贝尔特朗已经找到了他的答案!他要成为一名吟游诗人,去探索,去求证,去见识那个新世界的到来,不管新世界是地狱亦或是天堂!
......
此后数年,贝尔特朗四处查阅资料,跟人打听任何不同寻常的人或事。现在,他已经证实了自己的想法,并且耐心地等待着,等待一个契机的到来。
在听到崔斯特姆事件之后,他知道,契机来了!
于是他果断的收拾行囊,赶在所有冒险者之前来到了哈米镇,因为他有个强烈的直觉,历史的大幕将在这里拉开!
来到哈米镇的一周后,他开始看到冒险者们从四面八方赶到,带着不同的目的。有的纯粹出于对“地狱”的好奇,想来一探究竟;有的人则是觊觎村子里可能留下的钱财,宝物,万一哪个傻子把钱藏在墙里,然后房子塌了呢?
有的则是想看能不能碰上几个低级恶魔,最好是落单的那种,然后毫不留情的将其斩杀,带着恶魔的头颅风光的回到自己的镇子,然后对所有人说“看!崔斯特姆的地狱恶魔不过如此,要是当时我在场,崔斯特姆也不至于沦落至此”,接着随便混上什么头衔,顺便成了众人口中的英雄。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哦,再加一句,好奇心害死猫...
白天贝尔特朗就这么等待着,观察着,晚上则成为酒馆最耀眼的明星,弹着鲁特琴,唱着自己作词作曲的歌谣,唱烦了再讲点奇闻轶事,一天伙食免费不说,还能捞到不少的铜板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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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贝尔特朗驻唱的时候,从斯科沃群岛出发的商船终于到岸,阿尔忒尼斯与众人挥手告别:“这是我人生中喝的最尽兴的一次,谢谢你们,我不会忘记你们的,后面给你们护航费用全免!如果我能回来的话...”
“呸呸呸,别瞎说!”,“世界上如果有人能干成这件事的话那一定非你莫属!”,“阿尔忒尼斯别忘了你欠我一颗牙,给我挑一颗好看的恶魔之牙”,这句是倒霉蛋儿伯纳德说的。
阿尔忒尼斯笑着,再次向他们挥了挥手,然后带着众人给包的一大包干粮,还有满满一箭袋弓箭,骑上一匹商船的马,向北方全速前进!
与此同时,圣骑士加拉哈德勒马停住,望着不远处的点点火光,自言自语道:“就在这里歇歇脚,喝点酒吧”。
安珀的豪华马车缓缓停在了哈米镇唯一的客栈前。安珀皱着眉头望着这家破旧的客栈良久,然后开始指挥着车夫卸下她的行李。一会去酒馆看看能打听到什么消息。
一个农民终于把自己种的的麦子玉米运到了目的地,准备休息一夜第二天去市场把粮食买了换成酒和钱。就在他停下车的一刹那,一个人影悄无声息的从车上跳下,身形一晃便隐到了暗处。
白发男一路赶到东方的海港边,骑着的狼皮肉早已掉光,只剩一具白骨。在海港众人恐惧的眼神中,白发男随便选了一艘去往威斯特玛的船,然后漂流了几天几夜终于到达威斯特玛海湾。
接着故技重施,在丛林中找到一具死去不久的鹿尸,骑着鹿往东进发。
野蛮人从极北之地一路南下,逢山开路遇水跳河,以王者姿态几乎一条直线的往崔斯特姆赶去。
“我已经感受到了,那个方向竟然同时有好几股强大的气息,是敌人吗?”,“是敌是友,一看便知!”,野蛮人再度打起精神,向那个方向奔袭而去...
同样奔袭着的还有野蛮人的兄弟,德鲁伊。
但因路途太过遥远,在众人差不多都到达哈米镇时,德鲁伊才刚刚奔袭到坎德拉斯山脉。
长久的钻研和与大自然的交流使得德鲁依早已能与周围的世界相融合,他开始倾听大自然的低语。
‘我听到了,是大自然的哀鸣,就在那个方向’,德鲁伊心想,‘那里,就是我要去的地方吧’。然后他再度变身狼人,朝着东方“修道院”的方向狂奔而去,浑然不知自己已偏离了航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