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
听见王二姐在背后叫他,陆潜心里“咯噔”了一下,回头看向她。
只见风姿妖娆的王二姐,用一根手指轻轻地勾着下唇,斜依在雨棚的柱子上,望着自己,明眸转动,道:
“小陆哥,初九见。”
初九,是下一次赶集的日子。
陆潜点点头,道:“初九见。”
说罢,转身往东走去。
王二姐仍靠在柱子上,望着陆潜的背影,嗤笑一声,道:
“有色没胆的小鬼。”
一句话说完,她突然感到有另外一道目光正注视着自己,扭头见是修鞋的老头,一张脸登时拉了下来:
“看什么看,没用的老东西。”
修鞋老头听了,羞惭地低下头。
……
……
陆潜打着油纸伞,此时已经从集市街转入了一个小巷子。
离开集市街后,他的脚步一下子加快起来,额头的汗也冒了出来。
他的这位摆摊“卖豆腐”的邻居,十有八九是一名化形的妖怪。
陆潜来到这世界一个月,也曾听闻过一些妖鬼的事情,但是村民们言之不详,他又不曾亲眼见过。
因而,受过多年义务教育的陆潜,并没有把这些“故事”太当回事。
然而今日,他亲眼看到剪纸成灵,亲眼目睹妖怪化成人形、就堂而皇之地在人类集市上摆摊,就连实力高强的捕快从眼前走过,都没认出来。
这个从表面看似平凡的世界,不但有妖鬼,而且还很嚣张。
王二姐的事,要不要跟这些捕快说一下?
这个念头下意识地一冒出来,就立刻被陆潜否掉了。
这位豆腐西施不管是什么东西,看起来都是一副不好惹的模样。她既然没打算向自己出手,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好。
更何况,这些捕快是不是真没看出来她的妖身,他此刻敢确定吗?
至少在表面上,王二姐一直在跟四周的人类维持着一种平衡。
一旦他去打破这层平衡,天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陆潜决定还是赶紧买点米回家。等回到家后,先把剪纸术升到二级再说。
剪纸术升级到并不困难,每天坚持剪纸灵就成了。
陆潜穿过一道巷子,来到王家营的另外一条小街上。
这条街上,有一家粮铺。
名字很简单,就叫“王记粮铺”。
远远就看到,粮铺门外,四匹栗色马就栓在廊下,马上的乘客却不见了。
陆潜有些纳罕,这也真是赶巧了,这些捕快,竟也是来王记粮铺的?
不过,整个王家营,只有这一家粮铺,陆潜根本没得选,只得上前。
这间,其实就是在自家宅子、临街的一面开了一扇小门,门口用一张桌子横在门里做柜台,就算是铺面了。
里面则是一间不大的屋子,屋子里堆放着一袋一袋的粮食。
陆潜来到粮铺前,往里一看,却见屋子里空荡荡的,没有一个人。
门口内横着的长桌也被拉开了,显然是铺子里的人刚出去了。
铺子开着门没人?
正当他想着要不要喊人时,距离他不远处的另一座宅子里,突然发出一声呵斥:
“王有财呢?叫他出来。”
接着,又有一个女子的声音道:“我男人出门好几天了,一直都没有回来。”
呵斥的男人“哼”了一声,道:“好大的狗胆,敢盗窃府库的银子,真是活得不耐烦了。给我搜!”
陆潜听到这里才明白过来,原来是王家营村里居然有人到县城偷盗了府库的银子,被捕快追到这里来了。
库银被盗,这可是头等大事。怪不得这些捕快不惜冒着雨赶几十里路,来到了小小的王家营。
陆潜挪步到发出声音的宅子门口,便见院门大开,里面站着许多本地的百姓,正在围观。
人群里,陆潜一眼就看到,王记粮铺的老板也在其中。
怪不得铺子空了,赶情跑这里看热闹来了。
院子当中,一个玄衣捕快站在那里。
这人陆潜刚刚在集市街就见过了,生得高又壮,一副孔武有力的模样,正是十名捕快中为首的捕头。
能做到一县的捕头,此人的实力怕是已经入品了。
在他身前,站着一个三十来岁、身穿素衣的女人。
这女人发髻上、耳垂上、脖子上,手腕上,都戴着金银首饰,身段也颇有几分风情。只是一脸惊惶的样子,显然被这些突然闯门而入的官差吓到了。
其余的捕快都不在院中,显然是去房间里搜查、或者在宅院四周布控了。
捕头上下打量着素衣女子,问道:“你一个农妇,穿金戴银的……还有身上的丝绢衣裳,都是从哪来的?”
那妇人道:“是……都是我男人买给我的。”
看样子,她就是此间的女主人、王有财的老婆。
陆潜心道:“这人名叫王有财,看他媳妇这样,还真是‘有财’的样子。”
那捕头冷哼一声,道:“即使是下等的丝绢,也至少要一两银子一匹,你男人是干嘛的,能买得起?”
那妇人脸上一副怯懦的模样,说出来的话却很是硬气:“大人,我们农妇带些首饰、穿丝绢的衣裳,似乎也不犯法吧?”
捕头觑了她一眼,然后目光扫过在场的王家营众村民,冷声说道:“本官现已查明,你们村的王有财,近半年来在本县多处偷盗达十余次,近日更是潜入县衙府库,盗取库银三百两。对于这件事,你们都不知情吗?”
王家营众村民听了,都被唬了一跳。
其中一人立刻站出来说道:“大人,这王有财虽说是本村的人,但他入赘到我们王家营也才半年时间,我们连他的面都没见过,对他的事情,实是不知情啊。”
“哦?那么,关于他的事情,你们都知道些什么,你们有谁见过他吗?”
众人听了,对视几眼,都是摇了摇头。
陆潜见状,越发感到奇怪。同一个村的,一个大活人入赘来半年了,居然没一个人见过?
最后,人群中一个老者答道:“回大人,这李寡妇……哦,就是王有财之妻,她原也是外地人,是十多年前嫁到我们王家营的。七年前他男人死了,这家里就只剩下了她一个人,一直寡居。
大概半年前,她又招了个上门女婿,叫做王有财。她一个寡妇,在村子里也没什么亲戚,自个成亲酒席都没办,就连她成亲的事我们也都是后来才知道的。”
另一人接着说道:“这王有财每天都是早出晚归地出去做工,因此就连我这个街坊,也都没碰见过他一回。”
又一个人说道:“我也听说这王有财很能干。李寡妇原本家里并不富裕,但自从招了王有财上门后,没过多久家境就好了起来。”
有人附和道:“是啊,看她以前是什么样。如今出门都是穿金戴银的,啧啧啧……原来她男人是个贼啊,怪不得……”
“真是吃了狗胆,竟敢上府库偷银子去……”
听着这些人一边倒地开始口诛笔伐,李寡妇一张脸变得煞白,也不知是气得还是吓得。
捕头看了看她,问道:“你丈夫做下的事,你一点都不知道吗?”
李寡妇身体微微一抖,道:“我……不知……”
就在这时,一个捕快从堂屋里出来,就站在门口,冲院子里的捕头使了个眼色。
捕头见了,看着李寡妇道:“走吧,咱们一起进去看看你男人。”
说罢,便领着她往堂屋里走去。
众人见状,自然认为王有财就在屋里,便都往前涌去,想要见一见他们这位从未谋面的“新”街坊。
陆潜见状,凑在众人身后,也跟了上去。
堂屋里有三名捕快,站在一张床边,只扫了一眼,就往床前走去。
床上,有一条湖绿色的锦被,盖着一个人形的东西,似跪趴在那里,屁股撅得高高的,全身筛糠一般抖动着。
捕头见状,冷笑一声,道:“就让咱们看一看,这王有财的真身吧。”
一个距离床最近的年轻捕快,上前一步,一把掀起了被子。
被子掀起,众人一眼看到被子下面盖着的“东西”,都是一惊,齐刷刷的呆住了。
缩在被子里瑟瑟发抖的并不是个人,竟是一口通体黑毛的大黑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