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几天时间,李奇在养伤的同时读书,这些书为他消耗了不少的时间。
表姐斯塔茜在那一晚之后倒是来看过他几次,可是在发现李奇认真读书后,斯塔茜便识趣告辞离开,为他留下了足够的读书时间。
李奇对表姐斯塔茜也不怎么热,软饭现在对他的吸引力,比不上这几本书。
豪猪领有了富起来的机遇后,他承认自己稍稍“自大”了一些,软饭可以吃,但他不想上赶着吃,甚至吃不上也不会太难受。
倒是博德在清缴鱼人后,带来了一个消息,斯塔茜的生日舞会要开始了。
怪不得斯塔茜看起来那么忙,从林塔湾其他地方赶来的贵族青年和小姐们需要她接待。
她比博德,更适合接待客人,而非恐吓客人。
这也意味着,舞会结束以后李奇即将告别绿林堡,回到他的豪猪领。
李奇半靠在绿林堡花园的凉亭椅子上,湿地舒适又安静的空气,非常适合阅读。
他正翻看《血染红月》,在不知此前哪个时代,有一群英雄崛起,他们塑造了一段又一段的传说,然后在某一天,天空的月亮忽然被血染红,此后魔法开始消退,人们开始惶恐,认为神抛弃了这个世界,世界一片混乱,而在《血染红月》这本书中并未出现过“学者”。
说明在不知多久以前,魔法兴盛的那个年代,并不存在探索知识和奥秘的学者。
遥远的历史不存在多大的参考价值,李奇唯一能总结的就是,魔法潮汐的涨落,应该是自然现象,一种魔法自然现象。
然后是《红龙咆哮》,虽然它名字里有红龙,里面并未出现过一头龙,而是在写种族战争。
“北地,那块陷入冰雪之中的无情冰原,在荒凉之地上,野蛮的氏族与巨人游荡。
南方,植物宛如瘟疫侵占整片土地,居住于绿林花园的狡诈阴险长寿种族,享受着世界上最完美的一切。
战争的号角不知何时被吹响,恐慌与疾病肆虐着这片大陆。”
南北战争的过程十分惨烈,结果也影响深远,野蛮人与巨人几乎销声匿迹,精灵也成了历史传说。
打到最后,书中被评价“除了能生孩子,毫无特点”的人类,如今却成了世界的主角。
历史的主角在不停变换,也许某天会有新种族取代人类现如今的地位。
这两本书只是模糊的让李奇了解到了历史。
最关键的那本书则是《克尔学者的实验日志》,克尔学者应该是近代人物,估计在几百年内,他偶然找到了一片狮鹫草,据说一大片像是麦田,看到这里李奇忍不住狠狠的羡慕了。
书中,克尔学者用狮鹫草喂养了猪猡,吃了狮鹫草以后,猪猡变得浑身肌肉,身强力壮,但没有了理智。
它撞烂了克尔学者的小屋,并杀害了克尔学者的学徒。
士兵们废了很大的力气,将发狂的猪猡射成了豪猪,才总算结束了这场可怕的猪猡杀人事件。
被救出来的克尔学者的学徒半张脸被啃烂,克尔学者为此悲伤了许久。
但克尔学者并未就此结束研究,他继续钻研,发现狮鹫草会让生物强化自己血脉力量,变强壮以及皮毛发红。
当领主知道此事后,要求他将狮鹫草应用于士兵身上。
于是克尔学者制造出了一批身强力壮的超级战士,但是这群战士,智力极低,易怒。
“幸好当时我没吃”李奇暗道。
如果他当时没忍住把熊洞里挖出来的狮鹫草一口吞了,估计自己会变成一个傻子领主。
书中对于这群超级战士的记录很简略,只是写他们被送往了战场,且很快就退了下来,因为不服从命令,误伤自己人,踩中陷阱等等,战争刚开始,他们便死的差不多了。
克尔学者没有结束研究。
外敷,内服,炖汤,甚至是换血。
学者的疯狂远远超出李奇的想象,在领主禁止他研究狮鹫草以后,他竟然诱拐乞丐和孩童,购买奴隶,以及用死刑犯来试药。
最终,克尔学者成功了。
书中他认为自己成功了。
蛇信花,月桂,颠茄,蚝果枝,鸡篮草,以3:2:2:2:1的比例混合研磨成浆。
狮鹫草锤打成浆,取一部分狮鹫草融合进混合草药里,充分混合。
然后将这部分混合草药放进一个密封的锅里,用小火慢慢煮,每过一段时间,就掀开锅盖收集上面的水珠。
等到提炼出的水珠有1盎司时,再和剩下的狮鹫草浆混合,制作成药膏。
这种药膏可以涂抹在身体表面,会把身体烧的通红,但会让身体变得更加强壮,锻炼之后使用效果最好。
“蒸馏!”
李奇没想到在不知多久以前就有人提出了蒸馏,甚至应用在制作药剂上,学者不愧为这片大陆最富有智慧的人。
对其他人来说,收集1盎司药剂可能很麻烦,想要用这种方法制作够抹面全身的药剂也需要极长的时间,但对李奇来说,唯一能限制他发展的只有豪猪领铁匠的技艺水准。
只要工匠手艺够,就可以制作出蒸馏器。
问题不大。
李奇合上书,翻开了《弗恩斯》,书记录了一头巨龙的故事。
喜爱财宝,一口能吞下一只羊,翅膀展开遮天蔽日,红色的鳞片宛如火山岩浆。
在这片世界中确实出现过巨龙,就连那位死灵学者都心心念念搞到一头巨龙的尸体,虽然到最后他也没能成功。
弗恩斯性格暴躁,圈养奴隶,居住在一处海岛火山中,每日在火山岩浆中打滚。
奴隶们自给自足的种植,主要工作是称赞弗恩斯的伟大,以及为它清理巢穴,放养绵羊,没有性命之忧。
据书中记载,弗恩斯的熔岩鳞片来自火山,那让它能防御刀剑的伤害。
它每餐能够吞下6只羊,讨厌吃猪,最厌恶是干瘦的奴隶,吃起来肉质干柴塞牙。
巨龙与嘎巴林一样,没有生殖隔离。
弗恩斯便掠夺了当时一个小国王的女儿,有骑士带着军队讨伐弗恩斯,但是被弗恩斯身上抖落的熔岩埋住。
李奇忽然感觉有人在看自己,他放下书转头,发现一个穿着鹅白色长裙的少女正好奇的看着他。
自己的注视被发现,让少女有些不好意思:“抱歉打扰到您阅读了。”
“没关系,我已经看的差不多了”李奇摇头,合上了手里的书。
“您在读《弗恩斯》?”她走过来,说道:“我认为盖尔骑士非常的英勇,为了公主哪怕付出自己的生命。”
“盖尔骑士?”李奇疑惑,他回想了一下才记起来,噢,是那个逞能然后被红龙弗恩斯抖落的岩浆直接埋了的骑士啊。
这种路人甲的名字,他压根不想记。
他摇头说道:“英勇?应该是愚蠢吧,他知道自己要面对的是一头龙,竟然就这么直接杀过去了,在行动之前他难道没想过龙会飞?”
骑士强的是在地上冲锋,龙在天上飞,骑士也只能仰着头急的跳脚。
“但他的精神值得钦佩”少女有些急,大概是她性格比较软的原因吧,生气的样子很像小兔子蹦跶。
很可惜,李奇根本没有让着小姑娘的意思,就算对方很可能是前来参加舞会的某位贵族小姐。
“没有任何计划的行动叫做鲁莽,他是挑战巨龙,英勇了,跟着他去死的那些士兵呢?他们甚至还未看见巨龙,而且更长远的,没了这支军队后,王国安全又有谁来守护?”李奇只是无聊的挑刺了几句。
带入视角不同。
少女情怀如诗,对英勇的骑士充满了憧憬,而李奇作为领主看的是行动合理性,以及后续影响。
英勇?
活下来的人才能称得上,死的那叫垫脚石。
那位盖尔骑士就用他的生命和可怜士兵们的生命为红色巨龙弗恩斯铸造了“无敌”的王座。
“既然这本书很无聊,您又为何在读?”
李奇指着书名:“弗恩斯是主角,我看这本书是因为对巨龙感兴趣,它虽然是一头龙,但是很懂人口规划和利用,恩威并施,选拔出奴隶队长管理奴隶,分批次奖励甚至休息,赏赐食物,且不需要奴隶们为它拼命,它会保护他们,击败任何退缩者,甚至还允许婚配自由。”
弗恩斯代表着一种顶端的力量,可以改变规则,正因为它不是人类,无事了人类的“规则”,反而让弗恩斯手下的奴隶们,活的更好,更自由。
如果李奇有这份力量,许多发展可以强行进行。
“而且,我很好奇弗恩斯和公主生下的孩子是什么样的。”
公主能受得了吗?还是说弗恩斯是牙签?
“公主那么可怜,她应该嫁给王子,或骑士”她说道。
“这点我承认你说得对。”
李奇难得点头认同了对方,公主应该嫁给贵族,不是因为童话故事,而是因为现实因素。
“但只要力量够强,就算是一只猪头人,公主也会嫁给它。”
这番话对少女冲击有些大。
李奇也无心和对方再争执,她应该一直生活在象牙塔中,自己则需要回到贫瘠的豪猪领,大家以后不会有交集了。
他抱着书,起身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