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寒,现场有没有被搬移或者拖动的痕迹?”凌天问,江陌寒和其余几个警员搜索了一番。“没有,没有任何尸体移动过的痕迹,这里应该就是案发的第一现场。”江陌寒说。现在是三伏天,气温极高,高温下尸体很容易腐烂,从这具腐烂严重的尸体上已经无法获得更多的线索了。剩下的就是死者死亡时间超过了三周,才会腐烂成这个样子,骨头都露出来了。
“可是还有一个问题,三个星期前这个年轻女人为什么回到这么一个偏僻的地方?”会议室里,张成提出了疑惑,这也是许多警员感到头疼的地方,现在女人的防备心理怎么差的吗?
搞清楚这一切,都必须跨过一个不能跳过的问题,那就是死在这个荒地上的无名女尸到底是谁?由于死者腐烂程度太高,无法直接辨认,所以凌天等人只能通过死者遗留的衣物和DNA来尝试揭开这个女人的庐山真面目。“结果出来了吗?有没有吻合的DNA?”韩翔刚刚一出来,张成就围住了韩翔,“没有,张队,至少江城的DNA资料库里找不到这个女人的。”韩翔泼了张成一盆冷水。
另一边,陈翔带着几个侦查员在张老汉家附近挨家挨户的走访调查,希望可以找到有效的线索,帮助警方破案。但是调查走访的结果很让人失望,在这几周都没有什么失踪的人口或者可疑的人。这让已经当了二十多年警察的陈翔也不由得眉头紧锁,感到案子这回比较复杂了。
现在,只剩下最后几户人家了,如果依旧一无所获的话,线索就这么断了。陈翔问一个正在地里耕作的农民,看看他能不能回忆起什么可疑的人或者线索。“前有两周,捡到一个包包,在那边的坡坡上。”这个村民给出了一些线索,这是一个新的突破口,陈翔立刻来了兴趣。“什么样的包包?”“是个红色的花包包。”“红色的花包包?是男士包还是女士包?”“应该是女士包。”
“带我们去看看,你在哪里发现的?”陈翔说,热心的村民立刻带着陈翔和其余几个警员来到了他的耕地内的一个水沟里,“就是这里。”村民说。“您还可以回忆起有关这个包包当时的一些细节吗?”陈翔问道,村民略思了一下,说:“包包的口是开启的,开口向上,就像是被别人随手一甩甩到这里的。”现在这个挎包就在距离现场不远的地方,没有人把它拿走。
“张凯,你立刻带着这个包会局里,交给化验科的蔡易明蔡科长,让他看看能不能检验出什么来。”陈翔小心翼翼的从水渠里拿出了这个红色的挎包,交给了张凯,张凯立刻带着这个挎包回到了局里交给了蔡科长化验。
挎包里面装有女性的口红和一些装饰品,主人肯定是一个女性,还有一串钥匙,但是这个挎包和那具女尸有没有关系就不知道了。这些物证和红色挎包一起做了DNA的提取,化验结果表明,这个挎包与死者的DNA一致,就是死者的东西。
“太好了,确认这个挎包是属于死者的,那么一个年轻女人的身上肯定会携带有手机和财物,但是我们什么也没有找到,说明......”不等凌天分析完,常风就抢答道:“说明凶手在作案成功之后就顺手带走了死者的财物,肯定是一起命案。”“下一步就是扩大所搜范围了,既然死者不是这个小镇的,那就把搜索的区域扩大到整个经济开发区,我相信一定会有结果的。”凌天眼中充满了自信。
接下来的一周,凌天带着常风和江陌寒走街串巷,去询问当地有没有什么失踪的女性人口。经过一周的走访调查,还真找到了突破口——两个可疑的男人。
大约两个星期前,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找到了当地的派出所,声称自己的妻子走失了。这个男人的妻子叫李茵,今年二十九岁,离开家的时候穿着红色的衣服,长头发,身高在一米五五左右,住在杨家坪新盛路16号,她现在住在外面,这是第一个报案自己妻子失踪的丈夫。
不久之后,又来了一个二十多岁的男人,他的女朋友也失踪了两个多星期。“说一说你女朋友的特征。”派出所的民警问道。“我女朋友叫李茵,今年二十九岁,离开家的时候穿着红色的衣服,长头发,身高在一米五五左右,住在杨家坪新盛路16号,她现在住在外面。”
听到这里,两个做笔录的民警都感到不可思议,这两个人的老婆是一个人吗?这也太劲爆了吧。而且两个男人都声称自己两个多星期没见到老婆(女朋友)了,当然,这还不是最劲爆的。
最劲爆的是两人描述这个女人的特征居然和那个死在荒地上的无名女尸的特征一模一样,穿着红色衣服,棕色的长头发,身高在一米五五左右。当地派出所立刻将这条信息汇报给了市公安局,郭斌瑞收到这个消息立刻让两名男子来到市公安局。首先先向后来的那个二十多岁的男子出示了现场发现的死者的证物,以及一些照片,看过这些东西后,小伙子立刻斩钉截铁的告诉陈翔,这些东西就是他女朋友的东西。
为了进一步验证男子的可信度,凌天和常风带着小伙子来到了他提供的李茵居住的地点,杨家坪新盛路16号,之前在死者的挎包里发现了一串钥匙,如果可以打开这个门,就可以说明两人说的话是真的了。事实果然如凌天所料,钥匙真的打开了门。
这下彻底可以确认那具女尸就是住在这里名字叫李茵的西川人。接下来为了更加科学严谨,凌天找到了李茵的父母,采取了他们的血样,根据DNA的比对,确认那具女尸就是李茵。
李茵是一个业务员,一直在江城跑业务,有一个老公,就是之前那个来报案的,姓周,因为夫妻感情不和,两人已经分居两年多了。分居期间,认识了这个来报案的男友,来警局报了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