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好日子

冢中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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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二章 金荣秦钟的蜕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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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钟的表现则是出乎了贾琅的预料。贾琅把他丢进军队,是觉得他太懦弱,磨练一下他的性子,没想到竟然激发了秦钟骨子里潜藏的狠劲儿。金荣第一次见血的时候还有些恐惧,秦钟却异常兴奋。在锦衣卫北监察司当差时,秦钟经常男扮女装,与异族贵妇交往,暗地里软硬兼施拿下她们。依仗自己的俊美容貌,秦钟俘获了不少贵妇的芳心,让她们甘心情愿的为锦衣卫提供情报。在享用美人的同时,也完成了自己的任务。金荣一般是扮做秦钟的护卫,也跟着沾了不少光。他长得不丑,而且身强体壮,有不少贵妇喜欢这种类型。

金荣哈出一口白气,说道:“这鬼天气真冷,要是再下几场大雪,都不用咱们动手,这些小部落也很难熬过这个冬天。”

秦钟眯着眼睛,看着白茫茫的草原,说道:“那就不好玩了,我更喜欢用刀割断他们的脖子。鲜红的血喷洒在白色的雪地上,是多么美好的一幅画面啊!”

金荣皱眉说道:“你这心思有些不对劲儿啊。是不是最近杀的人太多了,有些魔怔了?”

秦钟笑道:“我好的很,离魔怔还远着呢。”

金荣说道:“这次的事情做完,我要回家去看看我娘。你也跟我一起回去吧,你爹年龄大了,你也应该回去看看他。”

秦钟想了想,说道:“好吧,到时候咱们一起回去。我爹那么大年龄,早该致仕了。这次回去后,我一定要劝他把官辞了。”

一队斥候飞驰而来,带回了前方的消息。前方二十里处,两支鞑靼骑兵正在交战,双方共计约五六千人。此外,还有一支约两百人的骑兵,保护着几名女子正在向着这边逃离,很快就会抵达这里。

金荣转头问秦钟:“那几名女子身份肯定不简单,咱们要不要干上一票,估计会有大收获。”

秦钟说道:“对方有两百名骑兵保护,咱们有八百人,打赢他们没问题,但是也会损失一些兄弟。何况后面还有两支正在交战的骑兵,这对我们也是潜在威胁。国公爷交代过,咱们要以最小的代价取得最大的战果,正面厮杀不是最正确的选择。通知兄弟们转向往南,避开对方,然后派斥候盯着他们。等那两支骑兵结束战斗,咱们再根据结果,决定是否干这一票。”

金荣同意秦钟的说法,下令队伍转道向南,避开鞑靼人。

半个多时辰后,一队鞑靼骑兵奔驰而来。骑兵首领发现了雪地上留下的痕迹,离开下令队伍暂停前进,派人查看周围情况。十几匹快马冲出队伍,沿着马蹄留下的痕迹探查。首领根据痕迹判断出不明队伍的行进方向,下令队伍向着相反方向继续前进。被骑兵保护的女子中,衣着最为华丽的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她是已故鞑靼大汗的小女儿,新大汗的姐姐雅若公主。

鞑靼王后毒死大汗,立自己的儿子为新汗,以太后的身份摄理鞑靼军政,遭到几位年长王子起兵反抗,被逼向西迁徙,同时派出雅若公主去联络西征的大军。雅若公主在西进的路上遭遇截击,负责护卫公主的骑兵首领留下八百人与敌人纠缠,他率领两百人保护着雅若公主脱离战场,绕道而行。

探查周围情况的骑兵陆续传回消息,禀报前方有一个小部落被洗劫,无一活口,帐篷也全被大火焚烧,应该是马匪所为。而根据地上的痕迹推测,这些马匪人数大约在千人左右,已经转道向南。

雅若公主咬牙说道:“这些马匪太可恨了,连小孩子都不放过。要是抓到他们,就用战马将他们踏成肉泥,方解我心头之恨。”

旁边的侍女说道:“公主,这些马匪固然可恨,不过当务之急,还是要尽快联络到西征大军。等平息了叛乱,再收拾这些马匪。”

雅若公主叹息道:“也只能如此了。不过这一路险象环生,也不知道能不能联络上西征大军。”

金荣和秦钟向南行进了二十多里,寻到一处荒废的土城,便下令队伍暂时停下休息。马匪们用携带的木炭生了火,收集了干净的雪煮水,就着肉干充饥。马匪们带有烈酒,不过只能少喝几口御寒。烈酒在草原上可不好补充,是马匪们最珍惜的东西,比钱财还宝贵。金荣和秦钟作为首领,钱财可以多分,这烈酒却与兄弟们数量相同,都是两个酒囊,一两都不多。

金荣将肉干在火上烤热,递了一条给秦钟,说道:“我从来没有想过,还有吃肉吃腻的一天。这会儿谁要是有一根萝卜,我愿意拿金子去跟他换。要不是咱们带的茶叶足够多,这吃肉都能把人吃废了。”

秦钟咀嚼着肉干,说道:“草原部落每年都要从大乾购买大量的茶叶,就是因为他们吃肉太多,需要喝茶来调理肠胃。国公爷从茶叶和盐入手,这些年暗中控制了不少草原部落,又以西征的名义抽调了草原的青壮,引诱他们的部落西迁,逐步削弱瓦解鞑靼和瓦剌。咱们能在草原上横行无忌,就是因为草原的精锐骑兵要么西征,要么忙着内乱,留下的都是老弱病残。”

金荣说道:“你这是在污蔑国公爷。在草原上,国公爷可是菩萨般的人物,许多部落都接受过国公爷的恩惠。这些被咱们清理掉的人,都是忘恩负义的白眼狼。拿了国公爷那么多的好处,还不愿意为国公爷出力,活该他们下地狱。”

秦钟笑道:“国公爷又不在,你不用拍他的马屁。”

金荣咽下嘴里的肉干,感慨的说道:“以前吧,我就想着靠姑母的关系,在贾府讨個事做。运气好,还能讨个府里的丫鬟做媳妇儿。后来进了军营,就想着能混个小旗官也不错。再后来进了锦衣卫,和你一起做起了探子,过上了朝不保夕的日子。那时候我经常在想,是不是应该留个种儿,要是哪天把命丢了,金家也不至于绝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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