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画妖师三百年

二两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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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金刀司门前有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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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刀司门前有血。

不知是谁的血。

大门紧闭,门头挂着的破刀微微颤抖,好似发出悲鸣声。

谭良民来到大门前,一眼便看到了地上的血迹,还以为是百姓打架又闹到司里了。

不过血多了点。

可是紧闭的大门让他心头微微一颤。

金刀司向来不关门,现在又没到关门的时辰,他心中起疑,快步上前,敲响大门。

有同僚面目凝重开了门,说司主叫他,快些去后院司主房内。

谭良民察觉到意思不好的气味,三两步越出,很快到了后堂。

“司主呢。”他大嗓门一喊,很多人听到了。

刚一走进门,就见到七八具尸体摆满整个后堂,陆霸天坐在平日接待客人的位置上,胸前鲜红一片,血已经流到地上。

硬撑住一口气没有倒下。

“同僚为何在地下,都起来。”谭良民看到同僚的身上要害处都中了招,显然是死了,可是他不敢相信。

金刀司这么多年,最多也就是重伤,没想到今天突然死了这么多人。

他不愿意相信自己的眼睛。

周围活着的同僚,有的悄然落泪,谁都不愿意看这个场面。

“为何啊,这是为何啊?”他想要个答案,看了一圈同僚,没人搭话,然后看向司主。

“良民啊,给我倒杯茶吧。”陆霸天嘴唇发白,哆嗦着说了一句话。

谭良民应了一声,连忙去找壶,发现水已经凉了。

一时找不到热水。

“水凉了。”他看向陆霸天,整个人瞬间像霜打的茄子,蔫了。

“凉茶好,解渴。”陆霸天安慰一句。

谭良民只好用冷水给陆霸天续了一杯茶。

“我方才出去两炷香的功夫,司里怎么会死这么多人命。”谭良民问道。

“以后你们做事要小心了,金刀司的腰牌良民拿着吧,倘若朝廷要令派人来,你便离开朝天城,走江湖去吧。”陆霸天气息已经短了很多,不过说话还清晰。

“司主说的什么话,我们……请大夫了没,怎么没有请大夫。”谭良民刚才过于悲伤,忽略了这个问题。

“司主不让。”有同僚哽咽。

“活不成了,听我说完,咱们金刀司实力太小,近年又连破大案,件件如针,刺在国贼心头上,到今日才来算账,也是走了大运了,”

“朝堂上我可以装傻,跟那些老狐狸交际上,也可以装迷糊,可时间久了……”陆霸天说了一半,咳出一口鲜血。

“司主,告诉我,谁害了众位同僚,谁伤了你。”谭良民眼球充血,愤怒藏在胸中。

“麒麟宗。”有同僚知道情况,说了出来。

……

麒麟宗的金痂,得了炼妖司千两黄金,百颗妖丹,揽下了杀死陆霸天的任务。

他五阶上境水平,高出陆霸天许多。

本来筹划等陆霸天何时单独出门,再去刺杀,结果发现金刀司进进出出都是些普通武夫,偶尔会出现几个一二阶的金刀卫。

想到梁肃跟他说的话,金刀司果然都是酒囊饭袋。

在附近观望一阵,见到陆霸天送走谭良民,周边又没有什么行人,就肆无忌惮上门挑衅。

陆霸天没想到对方一上来就下死手,这里是朝天城,有律法之所,江湖修士怎敢如此猖狂。

已经被陆霸天安排进门内的金刀卫,听到门外有人要杀司主,叫上旁边几人,共八人,齐齐赶出来,拔刀与金痂对峙。

哪知此人修为高,打斗中将金刀司杀伤在地,陆霸天修为实在不高,仗着腰间金刀至宝,一刀劈断金痂配剑。

他本可以躲回司内,只要站在大门下,头顶悬着的破刀,就会会庇佑。

可看到属下惨死在地,作为司主却逃跑而去,岂不白活了六十载。

他挥动金刀,划出阵阵金光,压住金痂的攻势,可惜境界差了一个档次,金痂又不是野山头的散修,麒麟宗的功法与剑术堪比灵地门派,十几个呼吸之后,金痂左手推出一只麒麟虚影,陆霸天挥刀斩去,就在收刀之时,金痂的断剑已经刺入陆霸天的心脏。

断剑拔出,陆霸天只感觉气力衰竭,接着迎面一脚踢中面门,将他踢进了大门内。

金痂本还再上去不一刀,结果身子飞到大门口,头上悬着的破刀突然金光一闪,金痂感知不妙,用尽全身修为去抵挡,却好似木枝挡大斧,身子直接被击飞,尚未落地,有一人从暗中飞出,直接将人救走。

竟不是一个人来的。

不知情的其他同僚听到门前有动静,纷纷赶出来,见到惨景,便听从陆霸天的安排,将人都抬进后院,把大门紧紧闭上。

有人气愤难忍,跑去炼妖司和圣人门,说江湖门派麒麟宗,杀了朝廷命官,请他们出手捉贼,两个实力超群的衙门,只是安慰过几句,后面完全不办事。

金刀司,原本对于他们而言,可有可无,不过如今,只能无。

朝廷不会为了一个四阶修士发兵,麒麟宗是灵地级别的存在,对于九州国的价值,远远大于陆霸天。

谁都知道这个道理,可是,没有王法了吗。

……

“可恶那厮被救走,麒麟宗也算是江湖名门,门内豢养的麒麟也算是瑞兽,怎么能干这种事情,我们跟他无冤无仇,他为何欺辱金刀司?”

谭良民了解过事情经过后,心里十分不解,可是任凭他再如何苦恼,也无法知晓答案。

“我死了无所谓,活了六十载,该见识的都见识了,只是今后你们可怎么办呢,希望苍天有良知,护佑你们平安吧。”

陆霸天眯上了眼睛,他对自己的无能感到无奈,金刀司里面有很多人是他捡回来的孩子,如果没有他,那些金刀卫别说能吃上朝天城的米,喝到朝天城的水,仅是活着都是奢望。

谭良民就是个典型例子,如果没有陆霸天,谭良民就是蝙蝠妖口中的粮食,最终的解决不过是一具干尸而已。

陆霸天将死之际,回忆自己的一生。

他是前任金刀司司主捡到的孩子,也不知道为何,就把金刀司司主的位置举荐给他,金刀司一只是苦衙门,没人愿意来,所以有个不成文规定,金刀司的司主,可以由前任定夺传承。

刻苦修行了数十年,修行境界破了四阶以后,就一直那个熊样,后来也看淡了,大概前任司主就是看中了他既能修行,又不会有太大建树这个特点吧,至少不会高傲,不会惹事。

年轻时候江湖里走了一圈,杀了一些小妖,救了一些孩子。

这样的一生,可能真的很平庸,但对于谭良民而言,这样的人最值得尊敬。

陆霸天合上了眼睛。

“司主,司主……”下面的人都拥了上来,在旁边喊叫。

“还没死,还没死……”陆霸天强撑开眼睛,微微笑道:“不着急。”

血色已经没有了,旁边有同僚将止血的药一瓶一瓶往伤口处倒,可是血还是顺着止血布流出。

“这可如何是好啊。”谭良民眼泪骨碌出来,一跺脚蹲在地上,感觉天都要塌了。

“这茶,的确凉了啊。”

陆霸天哆嗦着伸手,旁边属下连忙帮忙把茶水放在他嘴边。

声音缥缈,好似一句梦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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